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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选拔推荐我院2012年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通知

时间:2012/5/17 9:57:00|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2012年推荐选拔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通知》(云宣干【2012】17号)选拔、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宣通【2005】27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理论人才5
二、申报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宣传事业,执行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工作成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是本界别、本单位的学术带头人或业务骨干,在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
3、一般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被评为或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4、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专业条件
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对本专业学科发展有比较突出的贡献;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著 、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
2、独立或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或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
3、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州市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4、研究成果(含理论宣传和社科普及作品)在全省同行业和广大干部群众中有较大影响。
三、申报推荐材料
1、人才推荐表。采用统一的Excel电子表格请登录swxcbrcgz@126.com下载表格,登录密码3992096)填写人才推荐表。用A4纸打印推荐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推荐表和电子版一起报送。
2、业务成果。每位推荐人必须报送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1至2件(专著或论文)。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出示推荐意见,并认真整理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和获奖材料,于2012年6月10日前报人事教育处。
2、人事教育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科研成果和获奖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召开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在省委宣传部下达我院的控制名额内,择优推荐。
4、对学术委员会推荐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征求全院职工意见。
5、综合学术委员会意见、公示中反映的群众意见,报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
 
特此通知
 
院人事教育处
一二年五月十四
 

来源/作者: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