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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项目(省院合作项目)重大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时间:2015/4/10 10:40:14|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省院合作项目重大研究课题招标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招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内容

  本批次“省院合作项目”重大课题将面向中国社会科学院、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全国各有关单位招标。本批次省院合作项目重大课题申请指南如下: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云发(2015)4号),省委李纪恒书记在省委九届九次和在省委党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青年干部研讨班上的讲话,陈豪省长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编制2015年云南省省院合作项目指南。

  1、经济新常态下云南经济发展环境和政策取向研究

  2、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差距问题研究

  3、扩大我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利益汇合点研究

  4、云南有效打击和预防暴力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势力的体制机制研究

  5、云南提高创新能力的对策研究

  6、云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问题研究

  7、云南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对策研究

  8、云南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研究(与西部各省区的比较研究)

  9、云南边境地区反渗透面临的形势及对策研究

  10、云南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对策研究

  研究项目设计要充分体现科学性、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和实用性。项目申请可根据指南内容按题申报,也可根据题目方向自行设计项目名称申报。课题的投标统一填写《省院合作重大研究项目招标书》、《省院合作重大研究项目活页》,在申报规定时间内报送省社科院科研处,由学术委员会及邀请专家进行评审立项。

  二、注意事项

  1、申报者资格:课题负责人需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课题负责人将牵头组成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开展课题研究。

  2、课题组成人员要求:课题组成人员必须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研究项目立项后,课题组要与中国社科院相关研究单位取得联系,听取专家咨询意见,共同开展研究。

  3、课题组必须有前期相关研究基础。

  4、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本年度省院合作项目重大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5、往年度“省院合作项目”还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5、研究经费:通过立项的每个“省院合作”研究课题将拨付20-30万元的研究经费(包括20%间接经费)。

  6、各单位要做好课题申报动员和组织工作,并依据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招标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招标工作的质量。

  7、项目完成时间:申报的课题要求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

  8、课题成果类型不限,但要求提供1份研究总报告和5份以上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决策咨询报告。

  9、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省院合作重大研究项目招标书》、《省院合作重大研究项目活页》从我院网站()自行下载填写。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

  10、科研处联系人:郭娜 电话:64141864

  11、根据院财务上报经费预算的时间要求,科研处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从2015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来源/作者:科研处 责任编辑:沈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