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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我院2014年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时间:2014/3/26 17:15:06|点击数:

各所、处、室、部、馆、中心: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37号)精神,现开展2014年“省突”、“省贴”选拔工作,并下达我院推荐名额“省突”1人、“省贴”1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和推荐条件

  1、“省突”选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和中央驻滇单位中,年龄在55岁以下,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近两年来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选拔条件按云发[1991]33号文件执行。

  2、“省贴”选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和中央驻滇单位中,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在生产一线从事技能工作,且近两年来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突出,并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才。具体选拔条件按云政发[1997]148号和云人专[2005]18号规定执行。

  二、推荐申报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职工,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好中选优原则,通过民主推荐,在本单位产生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各单位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出示推荐意见,并认真整理近两年来的科研成果和获奖材料,于3月31日前报人事教育处。

  3、根据规定,将适时召开院学术委员会,在控制名额内择优推荐上报,请申报人员做好陈述准备。

  4、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议推荐的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报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后报省人社厅。

  此通知。

  院人事教育处

  2014年3月17日

来源/作者:人事处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