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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对2012年前、2013年和2014年省社科规划立项项目进行清理及催促结项的通知

时间:2015/4/2 17:33:08|点击数:

关于对2012年前、2013年和2014年省社科规划立项项目进行清理及催促结项的通知

 

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科研处,各高等院校科研(技)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本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管理工作,经请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对2012年前(含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立项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催促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清理

  (一)清理范围。对2012年度以前(含2012年)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招标项目、重大委托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年度项目、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教育单列学科年度项目、创业教育工作研究课题等),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省东南亚南亚研究院、省民族研究院(“两院”)课题,省社科“智库”建设课题,省社科学科建设项目,省社科精品工程项目等进行集中清理。

  (二)清理要求

  1.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2012年以前立项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准确掌握项目立项及研究进展情况,对项目立项时间、拟完成时间、结项情况、中止或撤项情况、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重要事项变更及项目研究进展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和登记。

  2. 2012年以前立项未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如实填写《云南省社科规划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附表1),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我办。

  3.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督促本单位立项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附表1,汇总后准确填写《云南省社科规划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汇总表》(附表2)。对本单位已结项的项目,准确填写《云南省社科规划已结项项目汇总表》(附表3)

  4.根据省财政厅今年对省财政划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2010年前(含2010年)立项未结项的项目因预留经费已上缴财政,项目一律按终止研究处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2010年至2012年立项未结项的项目(含已提交结项材料但未正式结项的项目),我办根据清理情况汇总后,另行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二、催促结项

  (一)催促结项范围。对2013年、2014年立项未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招标项目、重大委托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年度项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项目、教育单列学科年度项目等),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省东南亚南亚研究院、省民族研究院(“两院”)课题,省社科“智库”建设课题,省社科学科建设项目,省社科精品工程项目等进行催促结项。

  (二)结项要求

  1.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项目负责人,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按要求完成此次催促结项工作。

  2.对2013年立项未结项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的结项材料务必于2015年10月31日前提交到我办,逾期不再受理。到期未完成、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我办将按有关规定作出终止研究处理,追回已拨项目经费,被终止研究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3.对2014年立项项目要抓紧研究,按期结项,无正当理由的延期申请不予受理,逾期不提交结项材料的一律按终止研究处理。对2015年及今后立项项目的结项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4.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结项须知和结项所需材料可登录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站(网址为http://www.ynpopss.gov.cn)查询和下载。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通知安排和要求,确保此次项目清理和催促结项工作顺利完成。通过此次项目清理和催促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切实扭转“重立项、轻结项”的不利情况。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通过此次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和催促结项工作,加强项目动态管理,把催促结项、按期结项,提高结项率作为常规工作来抓,使这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同时,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单独建账,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批准预算和财务规范报销支出和核定票据,并进行内部经费审计。

  3.项目负责人要树立良好学风,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潜心学术研究,恪守学术信誉,遵循学术规范,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维护好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声誉。

  4.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项目清理和催促结项总体情况,提交一份清理和催促结项工作总结,要求数据准确、内容详实,有问题分析、有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主要内容包括:(1)2012年前(含2012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结项的总体情况;在研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逾期未结项项目的情况、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2)2013年、2014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结项的总体情况;在研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催促结项的工作情况等。(3)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的工作措施和建议等。

  5.报送我办的材料包括:(1)经审核并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和催促结项工作总结纸质文本1份;(2)《云南省社科规划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纸质文本各1份;(3)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云南省社科规划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汇总表》纸质文本1份(4)《云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已结项项目汇总表》纸质文本1份。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省社科规划办指定邮箱。

  6.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于2015年5月11日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办。

  联系人:邹颖、杨君凤       

  联系电话:63992037、63992038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编:650228   

  电子邮箱:ynskghb@126.com

 

  附表:

  1.云南省社科规划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

  2.云南省社科规划项目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汇总表

  3.云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已结项项目汇总表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沈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