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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院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5/4 11:32:21|点击数:

  各所、处、室、部、馆、中心:

  根据《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现将开展2018年度院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遴选条件

  (一)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

  (二)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提出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引领基础理论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四)熟悉决策咨询研究,能及时有效为党委、政府提供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

  (五)一般具有博士以上学历,或者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六)尚未获得《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获得国家级、省级称号优秀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所列各类国家级、省级优秀专家称号;

  (七)除了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培养期内的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2、近5年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次,或获得三等奖2次;

  3、近5年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以上;

  4、近5年主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两项以上;

  5、近5年博士后工作流动站出站的博士后;

  6、近5年成果获得国家级领导人肯定性批示一次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2次以上,或在一级二类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二级一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

  二、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遴选程序

  在培养期内的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直接进入我院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培养工程,不再遴选。未取得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资格者,按以下程序遴选:

  (一)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培养工程以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本次选拔不超过20名;

  (二)各单位按照好中选优原则,通过民主推荐在本单位(部门)产生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三)各单位(部门)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填写《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评审申报表》并认真整理科研成果、获奖材料。相关材料于5月11日前报送院人事教育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适时由院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在控制名额内择优评审并推荐上报,申报人员在推荐评审会上作陈述;

  (五)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推荐的人选,经院党组同意并公示无异议,由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确认。

  三、培养经费及相关事宜

  (一)在培养期内,由院每年为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安排培养经费2万元。

  (二)培养经费主要用于资助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课题调研、访学、培训、出版补助等。经费具体开支按我院有关规定办理。

  (三)经遴选列入今年度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者,即可及时在今年内使用该培养经费。

  特此通知。

  附件: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高层次中青年学科带头后备人才评审申报表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

  2018年5月3日

来源/作者:人事处/张人仁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