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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特殊人才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4/27 17:41:49|点击数:

  

  各所、处、室、部、馆、中心:

  根据我省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安排,省特殊人才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将于8月进行,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特殊人才晋升高级职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2018〕5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对照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严格按照推荐申报程序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一) 从海内外全职引进,并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

  合同的高层次人才。

  (二) 学历、履职年限等未达到正常精神高级职称要求,

  但业绩贡献突出,按破格申报评审的优秀人才。

  二、 申报条件

  (一)符合《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级办法》(云人社发〔2014〕107号)和我省相关职称系列(专业)破格申报条件的规定,以及《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

  (二)按破格申报评审人员,需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推荐票数达到2/3人员,方可推荐申报。

  三、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开展2018年特殊人才晋升高级职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报送。

  (二)引进人才需提供人才引进相关手续(含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破格申报评审人员,需将本单位无记名投票推荐情况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院职改办审核。

  (四)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的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 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须于2018年5月18日前报送到院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特殊人才晋升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社科院职改办

  2018年4月26日

来源/作者:人事处/蔡榆芳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