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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云岭英才计划“云岭高层次人才”“云岭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7/9/27 17:19:57|点击数:

 

  各所、处、室、部、馆、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云岭英才计划“云岭高层次人才”专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科发〔2017〕74号)和《关于印发<云岭英才计划“云岭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科发〔2017〕75号)文件精神,云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17年“云岭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认真传达文件精神,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按照好中选优原则,通过民主推荐在本单位产生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二、各单位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出示推荐意见,并认真按各类文件要求整理科研成果、获奖材料,单位意见及成果目录于10月9日前报人事教育处。

  三、根据规定,适时召开院学术委员会,择优推荐上报,请申报人员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做好陈述准备。

  四、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议推荐的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报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后报相应省直主管部门。

  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云岭英才计划“云岭高层次人才”专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科发〔2017〕74号)

        云岭英才计划“云岭高层次人才”专项申报书

 

  2、《关于印发<云岭英才计划“云岭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科发〔2017〕75号)

      云岭英才计划“云岭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

  人事教育处

  2017年9月27日

来源/作者:人事处/张人仁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