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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考核定职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8/4 11:07:54|点击数:

  各所、处、室、部、馆、中心: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云政发[1992]124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专[2003]11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5年度考核定职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定初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到我院工作一年见习期满人员。

  (二)定中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到我院工作满三年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再取得硕士学位,并到我院工作满两年人员。

  二、考核程序

  (一)由符合条件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考核材料,报所在单位考核。

  (二)各单位按规定开展考核工作,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签署基层考核意见后报院人事教育处。

  (三)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发[2011]289号)的规定,除符合免考条件人员外,定中职须提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单原件)。

  三、截止时间

  请于8月14日前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相关证书及标准照2张报院人事教育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可在院网站下载,用A3纸打印。

  此通知。

  云南省社科院职改办

  2015年8月3日

  附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

来源/作者:人事教育处 责任编辑:沈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