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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泉副院长接受《云南信息报》专访

时间:2010/6/12 11:35:00|点击数:

      《云南信息报》就石林“申遗”后引发的原住民搬迁问题对我院副院长杨福泉研究员进行专访,并在2010年6月12日A08版刊载专访内容。以下专访记录转载自《云南信息报》。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杨福泉——
 
“人们来游石林不单是看石头”
 
        三江并流遗产地关停大型水电站,引发人们对原住民利益的关注;贵州荔波为申遗财政不堪重负,引起人们对盲目申遗的反思;鼓浪屿和庐山,原住民大搬迁被指责文化和自然剥离。而石林的集体搬迁令引发了警民冲突、大规模上访抑或集团诉讼。如何在“世遗”这个“紧箍咒”下,施展72变,保护好自然遗产的同时,保护好附着在上面的文化,也保护好原住民的利益以及政府的利益? 近日,记者专访了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杨福泉。
 
Q:保护就一定要搬出原住民吗?
 
A:迁出原住民遗产会失色
 
云南信息报(下称云信):为了保护石林自然遗产,近日石林县要求景区里的1000多原住民搬迁,您如何看待这个事情?
 
杨福泉:这需要充分考虑到原住民与石林保护区的关系,如果人的生产生活对核心保护区带来了破坏,整体搬迁是可以理解的。但搬迁得慎重,要经过科学的论证,证明这些原住民确实对石林构成了威胁。具体来说,就是组织省内外专家进行考察,写出分析报告,指出不搬迁会带来什么后果,然后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公众意见后方可实施。但另一方面,石林的撒尼文化对自然形成了一种互动,人们来看石林,不单是看石头,还要看阿诗玛文化等风土民情,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不能简单地将自然和文化剥离。
 
云信:石林县政府给出的搬迁理由就是3年前申遗时,曾承诺三年内对景区的原住民搬迁完毕。保护自然遗产地一定要搬出原住民吗?
 
杨福泉:这个不尽然!《世界遗产公约》没有这种规定。很多时候,文化和自然是深深连在一起的。像我省的三江并流自然遗产地,面积达3500多平方公里,3条大江在滇西北横断山脉并流,同时,该地区还是16个民族的聚居地,如果把这些原住民都迁出来,这个遗产地就大大失色了!再比如,云南省的几个国家公园,不一定全是自然景观,都融合了人文的元素。
 
Q:景区丧失人文会走向衰败?
 
A:有文化传承才有生命力
 
云信:石林县有关部门认为,原住民确实影响了当地生态,搬迁是最好的选择。并且搬迁后在新村打造“中国彝族第一村”,可以更好的传承民族文化,同时发展旅游。
 
杨福泉:丽江开发后,当地政府想尽办法留住原住民。丽江是文化遗产,但原住民走了,纳西文化消失了,丽江也就失去了文化之根。虽然石林是自然遗产,但也不能轻易把自然与文化剥离。如果能把原住民留下,又不影响自然景观和生态,是最好的结果。石林我没有实地考察过,也许矛盾不可调和。搬迁也是保护自然遗产的一种惯常做法,比如美国好几个国家公园,都没有了人的痕迹。
 
云信: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庐山万人大搬迁,有人担心会重蹈鼓浪屿的覆辙,就是随着居民和学校的外迁,景区丧失文化传承渐渐走向衰败。这种担心您觉得有道理吗?
 
杨福泉:没有原住民的景区将会丧失文化传承,最终沦为一个庸俗的商业社区。作为一个社区,就应该有人,这才有生命力。庐山是世界文化景观遗产,文化遗产原住民全部搬迁,这是相当荒唐和可笑的,违背文化遗产地保护的原则。我去过很多文化遗产地,文化和居民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没有哪个国家会让原住民完全搬迁。像山西平遥,要是原住民搬迁了,那就是一座博物馆、一座死城,还有什么意义?当然,有时候不搬也不是办法,要考虑到人口密度与遗产地的承受度,适当分流一部分原住民,这也是平遥正在进行的事情。
 
Q:申遗成功!经济倒退?
 
A:国家要出台补偿机制
 
云信:很多自然遗产地都面临一个问题,保护的成本大,遗产地里的民众无法发展经济。像三江并流地区,不能建大型电站,有些路也不能修,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的发展。这部分群众的损失该怎么办呢?
 
杨福泉:因负担遗产地的保护任务而承担了一些经济发展方面损失的民众,要有国家出台补偿机制和相应的政策。我觉得,自然和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国家要有通盘的考虑,应该着重发展什么,保护什么,要从战略、环境和文化安全等方面来思考。对原住民,不能让他们为了得到利益而破坏遗产,但也要对他们作一些弥补。就是我常说的,既要有约束,也要有补偿。原住民搬迁这一块,就要建立良性的对话机制,让政府、公司、原住民坐下来,三方谈,达成统一意见。
 
云信:不单是原住民,地方政府也要承担保护的代价。石林风景区管理局用于申遗和保护的费用高达几十亿,目前还欠银行贷款10多亿。而跟石林一起捆绑申遗的贵州荔波也有同样情况,自曝因申遗而负债2亿多元。这些,是否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目前的“申遗热”提出了警醒?
 
杨福泉:总体来讲,申遗成功后游客增多是必然的趋势,九寨沟就是典型的例子。只是这个过程中会碰到一些难题,这也是正常的,我们在申遗的路上还有许多需要探索的地方。保护遗产单靠地方不行,要从国家的层面通盘考虑,需要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支持。现在,我们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世界遗产的机构,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有时弄得地方政府很无奈。像美国,有世界遗产局专门管理。此外,要由国家发改委设立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保护专项基金,给地方政府进行补偿。对遗产地政府,不应该单纯以GDP来评论政绩等等。
 
我一直有个愿望,把各地的自然遗产地由国家统管,地方政府负责执行,这样解决各种矛盾会容易得多。当然,这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国家未统管之前,各地还是要探索符合地方特色的保护和发展机制。我国有37处世界遗产,云南占了3个,可以说是遗产大省,我真心希望石林探索出自己的路子,要避免三江并流和丽江被亮黄牌的事发生,不然人家会说,你们云南怎么3个遗产地都这样,你们是不是没有保护的能力?
 
Q:如何能既发展也保护?
 
A:“保护”不是要封闭起来
 
云信:还是老问题,要处理好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这方面您有什么新的建议吗?
 
杨福泉:是啊,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招商引资是无可非议的,不是说要保护就要封闭起来。按照《世界遗产公约》的规定,对遗产地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我们允许这个地方合理开发,取得经济效益。我在和一些联合国专家讨论时,大家也说过,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时,要设立一个门槛,制约企业,一方面让他们不破坏环境,另一方面也要避免钱都被企业赚走了、本地分到的利益很小,要力求达到双赢的局面。作为企业,在来之前就要慎重,考虑到各种制约,进行利润评估,不要来了又觉得受限制太多,责怪政府。
 
云信:就如当年周庄申遗时原住民不同意“关店铺”的理由一样,石林的小部分原住民认为,有没有“世遗”的称号都无所谓,反正名声已经打出去了,旅游一样会兴旺,而为了保住这个称号,让自己搬离,让政府负债,完全没有必要。
 
杨福泉:这种言论很危险!在全球这个大舞台上,获得世界遗产不是一劳永逸,如果你没有能力保护,遗产这顶桂冠会丢掉。就像我在丽江申遗十年时说过的:“任何一个中国人、丽江人、纳西人,不会甘愿承担无能力保护世界遗产这种耻辱的。”作为石林的原住民,如果我们破坏了这些不可再生的资源,就会成为千古罪人。希望政府积极学习和探索国际上好的范例,能够协调好各种矛盾,也希望广大游客注意环保,为我们子孙后代高抬贵手。
 
语录
 
人们来看石林,不单是看石头,还要看阿诗玛文化等风土民情,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不能简单地将自然和文化剥离。
 
对原住民,不能让他们为了得到利益而破坏遗产,但也要对他们作一些弥补。
 
在全球这个大舞台上,获得世界遗产不是一劳永逸,如果你没有能力保护,遗产这顶桂冠会丢掉。
(责任编辑:温曼)

来源/作者: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