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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15年安全工作会议

时间:2015/1/19 11:43:53|点击数:

  根据中央和云南省安全工作紧急会议通知精神,我院党组及时召开紧急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院安全工作,同时决定,由院主要领导带队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督查,以现场办公方式检查指导工作并解决问题,及时召开云南省社会科院2015年安全工作会议,对全院职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与所属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按照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于2015年1月9日召开了《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15年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杨炼同志主持,120余位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由杨正权副院长全文传达中央安全工作紧急会议通知精神、云南省委安全工作紧急会议通知精神和院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二、由行政处副处长彭公明同志通报2015年1月5日上午李涛书记、任佳院长、杨正权副院长带领院安全检查组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督查,以现场办公形式指导安全工作和解决安全问题的情况。

  三、由行政处处长李晓玲同志对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15年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从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安全值班巡查管理、加强检查督导、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加强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加强平安先进单位建设、制订全院安全工作手册、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加强与属地安全部门协调沟通、强化我院安全工作等十三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杨正权副院长对全院安全工作作了重要讲话。重点强调了四个意识:安全意识;底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九个安全关:

  治安安全关、消防安全关,交通安全关,饮食安全关,人身财产安全关,出行安全关,防恐安全关,保密安全关,财经安全关。

  五、杨正权副院长作代表与院属各单位“一把手”正式签订了

  2015年《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稳定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一把手”的安全工作责任:

  (一)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社管综治、消防安全、平安建设和反恐防恐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各单位应把社管综治、消防安全、平安建设和反恐防恐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有下属机构的单位应与下属单位签订社管综治、消防安全、平安建设、反恐防恐安全责任书,年底对责任书履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凡租用我院房屋的单位和个人,职能管理部门必须与之签订社管综治、消防安全、平安建设和反恐防恐安全责任书。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基本要求,要认真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和反恐防恐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支持、配合和服从所在地党委政府及其综治维稳机构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

  (五)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常识的学习宣传,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活动,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相关台账,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六)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方位做好安全工作,做到安全责任无死角,安全工作零差错,安全隐患零容忍,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严格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本院车辆管理制度,禁止车辆带病出车,禁止驾驶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

  (八)节假日要严格值班制度,各单位必须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到院办公室签到备案,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坐班制,并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随叫随到,确保假期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九)严格请、销假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管好自已的人,凡离开昆明的职工要向本单位领导请假,单位领导离开昆明要向院分管领导书面请假。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须到院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并报院分管领导批准;各单位主要领导离开昆明除了向分管领导请假外还必须向院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并批准,认真做好离院出行、出差人员安全工作。

  (十)年终考评时由“第一责任人”进行社管综治、平安建设和反恐防恐工作述职。凡因工作失职、渎职或擅离职守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含人身伤害、财产被盗和火灾等)的,院将对责任人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视其具体情况给予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安全培训

  本次安全培训邀请了昆明市火灾防治中心老师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讲座。通过培训,加强了全院职工消防安全法规、常识的学习宣传,使大家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启迪安全思维、提高安全认识,同时增强了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

来源/作者:行政处/李月 责任编辑:沈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