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讯息 > 要闻

我院被评为“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时间:2013/2/6 10:44:56|点击数:

  日前,中共昆明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表彰决定(昆通[2013]3号)对171个单位授予“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院被评为“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在过去的2012年,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平安创建工作,在院党组和院行政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行政处牵头,各所、处、室、馆、办、中心积极配合,扎实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平安建设工作较往年有了很大的进步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各项基础工作、台帐、考评指标达到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要求。

  (行政处 /供稿)

 

来源/作者:行政处 责任编辑:范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