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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时间:2017/3/17 17:07:25|点击数:

  根据省委、省纪委的安排部署,2017年2月17日,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代表省委到我院进行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今年的检查考核工作较之往年有四个特点:一是首次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为检查考核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同步进行,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纪律检查,纠正四风问题。二是由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代表省委对其归口综合监督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有助于分类指导,提高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采取形式多样的检查考核方式。除了听取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查阅台帐外,考核组组长还随机选取一名研究所所长、一名机关处长、一名支部书记、一名纪委委员四人分别进行谈话,从多个层面、多维度了解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四是及时进行意见反馈。2月17日下午,在听取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延伸检查后,检查组及时进行意见反馈,对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对我院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第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横向到边、纵向到人,层层签订责任书,真正做到全覆盖。第二,要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该提醒谈话的要提醒谈话,该诫勉谈话的要诫勉谈话,该问责的坚决问责,用监督的办法和问责的利器促进责任落实。第三,要加强痕迹管理,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和单位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要有记录。今年要把统一发放的“谈话记录本”规范用起来。第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科研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到位才是真正的贯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是对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一次全面“体检”。考核组提出的建议中肯,对我院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文:张党琼

来源/作者:张党琼/监察审计 责任编辑: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