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处、室、部、馆、中心: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云岭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34号)文件精神,《关于实施“云岭英才计划”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职工,结合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加大高层次人才(团队)培养引进力度,鼓励符合条件职工积极申报。

  此通知

  附件:1、《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云岭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34号)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

  人事教育处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