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处、室、部、馆、中心: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42号)文件精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职工,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范围、条件和要求做好人员的推荐工作。

  二、各部门推荐人选,由所在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按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单位推荐意见及完整的申报材料于8月18日前报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各部门推荐的人选,由人事处统一审核,报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后报省人社厅。

  此通知。

  附件: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申报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42号)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

  人事教育处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