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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发展检测丛书系列发布:新疆民生

时间:2020/7/27 17:20:20|点击数:

 

  本文为全国首个民生发展通用指标体系实际检测成果,由主编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主编主撰王亚南发布。转载引用须注明出处。

  《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报告(2019)》通用演算模型精要

  图注:据《中国统计年鉴》历年卷发布的基础数据演算。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应以人民生活检验发展成效,特选择最具代表性的民生数据。左轴面积(元转换%):城镇、乡村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城乡间收入、消费数值呈直观比例关系;左轴曲线(%):居民收入比(与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值产值比)、消费率(与产值比)、非物质生活消费(占总消费)比重;右轴曲线: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倍差指数,乡村=1)、地区差(偏差指数,无差距=1)。特别请注意各项比值、城乡比和地区差历年变化动态,其中潜藏均衡增长高质量发展深刻涵义。

  1.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2000~2017年,新疆城镇居民收入人均值由5644.86元增长至30774.80元,2017年(统计年鉴出版发布的最新数据年度)为2000年5.45倍,省域间人均值位次(基于各地不同变动,下同)从第16位下降为第19位。2000年以来人均值年均增长10.49%,其中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1.89%,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2.32%,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8.23%,上年以来年度增长8.12%。乡村居民收入人均值由1618.08元增长至11045.30元,2017年为2000年6.83倍,省域间人均值位次从第25位上升为第23位。2000年以来人均值年均增长11.96%,其中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3.25%,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3.18%,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8.25%,上年以来年度增长8.47%。

  2.城乡居民总消费增长

  同期,新疆城镇居民总消费人均值由4422.93元增长至22796.92元,2017年为2000年5.15倍,省域间人均值位次从第16位上升为第12位。2000年以来人均值年均增长10.13%,其中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1.45%,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2.18%,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8.36%,上年以来年度增长7.39%。乡村居民总消费人均值由1236.45元增长至8712.56元,2017年为2000年7.05倍,省域间人均值位次保持第26位。2000年以来人均值年均增长12.17%,其中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3.41%,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4.11%,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6.39%,上年以来年度增长5.26%。

  3.居民收入、总消费相对比值变化

  同时,新疆居民收入比由40.24%升高到46.03%,省域间位次从第27位上升为第16位。2000年以来此项比值明显增高5.79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减低5.8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减低1.42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增高10.19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增高2.85个百分点。这表明,17年来新疆产值财富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份额呈明显上升态势。居民消费率由31.25%升高到34.70%,省域间位次从第25位上升为第12位。2000年以来此项比值明显增高3.45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减低4.5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减低2.08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增高8.25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增高1.82个百分点。这表明,17年来新疆产值财富支配用度中居民用度份额呈明显上升态势。假定当前全国各地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达到历年最佳比值,新疆居民收入、总消费分别应为现有值101.33%、102.77%。

  4.城乡非物质生活消费比重变化

  同时,新疆居民非物质生活消费比重由29.85%升高到38.50%,省域间比重值位次从第14位上升为第9位。2000年以来此项比值明显增高8.65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3.62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减低2.19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增高3.64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增高3.58个百分点。有一点背景必须关注,同期新疆食品消费比重由41.24%降低为28.67%,显著减低12.57个百分点;居住消费比重由9.92%升高到17.83%,明显增高7.91个百分点,挤占食品消费退让份额约63%,抑制非物质消费比重更大提升,房价虚高同时影响经济发展质量和民生发展质量。超越“基本小康”满足温饱以来,不仅“必需”的衣食住行物质消费全面丰富,而且“非必需”的非物质消费大幅度提升,当为“全面小康”进程“消费升级”的最实在表征。

  5.居民收入、总消费城乡差距变化

  在此期间,新疆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由3.4886缩小为2.7862,省域间位次从第27位上升为第24位。2000年以来城乡比显著缩减20.13%,城乡均衡性显著增强,其中“十五”期间缩减7.73%,“十一五”期间缩减8.71%,“十二五”期间缩减5.14%,“十三五”以来缩减0.05%。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由3.5771缩小为2.6166,省域间位次从第26位下降为第30位。2000年以来城乡比显著缩减26.85%,城乡均衡性显著增强,其中“十五”期间缩减9.82%,“十一五”期间缩减8.58%,“十二五”期间缩减14.48%,“十三五”以来扩增3.75%。假定至2035年全国及各地弥合自身居民收入、总消费城乡比,新疆城乡综合演算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需分别保持不低于12.96%和12.47%。

  6.居民收入、总消费地区差距变化

  与此同时,新疆居民收入人均值地区差由1.1945扩大为1.2263,省域间位次从第11位下降为第19位。2000年以来地区差略微扩增2.66%,地区均衡性略微减弱,其中“十五”期间扩增7.72%,“十一五”期间扩增3.20%,“十二五”期间缩减7.54%,“十三五”以来缩减0.12%。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由1.1921缩小为1.1691,省域间位次从第13位下降为第16位。2000年以来地区差略微缩减1.93%,地区均衡性略微增强,其中“十五”期间扩增7.06%,“十一五”期间扩增1.61%,“十二五”期间缩减9.36%,“十三五”以来缩减0.55%。图中两项地区差变动曲线近乎重叠。假定至2035年全国各地弥合居民收入、总消费地区差,新疆城乡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需分别保持不低于13.52%和12.02%。

  “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包含城乡居民收入、居民总消费综合、物质生活消费合计、非物质生活消费合计和居民积蓄五个子系统;其中居民总消费亦为相对独立的“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复式综合系统,其下又包含总消费合计、物质生活消费分类、非物质生活消费分类三个二级子系统,以及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人民生活”消费类别八个三级子系统,共有156项演算指标,全面展开演算分析测评。新疆人民生活发展指数评价排行: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测评为省域第28位;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6年自身基数值纵向测评分别为省域第17位、第9位、第4位和第21位。详见全国皮书系列《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报告(201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7月出版。

来源/作者:云南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王亚南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