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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发展检测丛书系列发布:青海民生

时间:2020/7/23 16:59:18|点击数:

 

  本文为全国首个民生发展通用指标体系实际检测成果,由主编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主编主撰王亚南发布。转载引用须注明出处。

  《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报告(2019)》通用演算模型精要

  图注:据《中国统计年鉴》历年卷发布的基础数据演算。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应以人民生活检验发展成效,特选择最具代表性的民生数据。左轴面积(元转换%):城镇、乡村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城乡间收入、消费数值呈直观比例关系;左轴曲线(%):居民收入比(与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值产值比)、消费率(与产值比)、非物质生活消费(占总消费)比重;右轴曲线: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倍差指数,乡村=1)、地区差(偏差指数,无差距=1)。特别请注意各项比值、城乡比和地区差历年变化动态,其中潜藏均衡增长高质量发展深刻涵义。

  1.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2000~2017年,青海城镇居民收入人均值由5169.96元增长至29168.86元,2017年(统计年鉴出版发布的最新数据年度)为2000年5.64倍,省域间人均值位次(基于各地不同变动,下同)从第21位下降为第26位。2000年以来人均值年均增长10.71%,其中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1.32%,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1.22%,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9.02%,上年以来年度增长9.01%。乡村居民收入人均值由1490.49元增长至9462.30元,2017年为2000年6.35倍,省域间人均值位次从第26位下降为第29位。2000年以来人均值年均增长11.48%,其中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3.14%,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3.65%,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9.21%,上年以来年度增长9.21%。

  2.城乡居民总消费增长

  同期,青海城镇居民总消费人均值由4185.73元增长至21472.99元,2017年为2000年5.13倍,省域间人均值位次从第23位上升为第15位。2000年以来人均值年均增长10.10%,其中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0.84%,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2.16%,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5.75%,上年以来年度增长2.97%。乡村居民总消费人均值由1218.23元增长至9902.65元,2017年为2000年8.13倍,省域间人均值位次从第27位上升为第20位。2000年以来人均值年均增长13.12%,其中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4.37%,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4.77%,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7.52%,上年以来年度增长7.38%。

  3.居民收入、总消费相对比值变化

  同时,青海居民收入比由53.50%降低为44.90%,省域间位次从第13位下降为第18位。2000年以来此项比值明显减低8.60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减低9.2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减低10.74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增高5.89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增高5.52个百分点。这表明,17年来青海产值财富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份额呈明显下降态势。居民消费率由43.46%降低为36.23%,省域间位次从第12位上升为第7位。2000年以来此项比值明显减低7.23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减低7.30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减低10.30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增高7.81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增高2.56个百分点。这表明,17年来青海产值财富支配用度中居民用度份额呈明显下降态势。假定当前全国各地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达到历年最佳比值,青海居民收入、总消费分别应为现有值119.14%、120.26%。

  4.城乡非物质生活消费比重变化

  同时,青海居民非物质生活消费比重由28.87%升高到39.27%,省域间比重值位次从第19位上升为第6位。2000年以来此项比值显著增高10.40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3.96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减低3.33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增高9.19个百分点,“十三五”以来增高0.58个百分点。有一点背景必须关注,同期青海食品消费比重由46.98%降低为28.67%,显著减低18.31个百分点;居住消费比重由7.92%升高到17.78%,明显增高9.86个百分点,挤占食品消费退让份额约54%,抑制非物质消费比重更大提升,房价虚高同时影响经济发展质量和民生发展质量。超越“基本小康”满足温饱以来,不仅“必需”的衣食住行物质消费全面丰富,而且“非必需”的非物质消费大幅度提升,当为“全面小康”进程“消费升级”的最实在表征。

  5.居民收入、总消费城乡差距变化

  在此期间,青海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由3.4686缩小为3.0826,省域间位次从第26位下降为第28位。2000年以来城乡比明显缩减11.13%,城乡均衡性明显增强,其中“十五”期间扩增7.98%,“十一五”期间缩减4.23%,“十二五”期间缩减13.75%,“十三五”以来缩减0.35%。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由3.4359缩小为2.1684,省域间位次从第25位上升为第20位。2000年以来城乡比极显著缩减36.89%,城乡均衡性极显著增强,其中“十五”期间缩减8.02%,“十一五”期间缩减19.41%,“十二五”期间缩减12.00%,“十三五”以来缩减3.26%。假定至2035年全国及各地弥合自身居民收入、总消费城乡比,青海城乡综合演算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需分别保持不低于13.13%和11.93%。

  6.居民收入、总消费地区差距变化

  与此同时,青海居民收入人均值地区差由1.2536扩大为1.2602,省域间位次从第17位下降为第22位。2000年以来地区差略微扩增0.53%,地区均衡性略微减弱,其中“十五”期间扩增3.48%,“十一五”期间扩增3.50%,“十二五”期间缩减5.10%,“十三五”以来缩减1.10%。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由1.2169缩小为1.1497,省域间位次从第14位上升为第10位。2000年以来地区差较明显缩减5.52%,地区均衡性较明显增强,其中“十五”期间扩增2.67%,“十一五”期间扩增3.16%,“十二五”期间缩减12.30%,“十三五”以来扩增1.72%。图中两项地区差变动曲线近乎重叠。假定至2035年全国各地弥合居民收入、总消费地区差,青海城乡居民收入、总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需分别保持不低于13.81%和11.88%。

  “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包含城乡居民收入、居民总消费综合、物质生活消费合计、非物质生活消费合计和居民积蓄五个子系统;其中居民总消费亦为相对独立的“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复式综合系统,其下又包含总消费合计、物质生活消费分类、非物质生活消费分类三个二级子系统,以及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人民生活”消费类别八个三级子系统,共有156项演算指标,全面展开演算分析测评。青海人民生活发展指数评价排行: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测评为省域第24位;2000年、2005年、2010年和2016年自身基数值纵向测评分别为省域第15位、第17位、第10位和第3位。详见全国皮书系列《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报告(201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7月出版。

来源/作者:云南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王亚南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