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云南省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在我院18楼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年会暨理论研讨会。

  会上,受民族法学研究会会长、云南省社科院副院长杨正权教授的委托,常务副会长黄小军教授向大会作了云南省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副秘书长兰文华副研究员向大会报告了民族法学研究会自去年成立以来的经费收支及使用情况,并主持了会员大会选举增补理事的工作。大会共选举产生了主要来自州县的增补理事24名。

  会上,省法学会会员部王福松副部长等领导作了重要讲话。王福松副部长对民族法学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同时提出民族法学研究会要抓住我省法学会对专业法学研究会大力支持的良好时机,积极展开学术研究,做好宣传、服务、交流工作;省政府法制办立法处的胡江天处长就民族法学研究会在学术研究与组织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希望,并建议研究会与立法处以后要加强交流;司法厅调研员何其莹教授希望研究会的研究工作要与实务部门多联系,多接地气,并分享了她参与民族立法工作中的一些宝贵经验。

  随后,大会进入理论研讨会阶段。研讨会主题是“云南民族自治地区法治建设研究”。云南大学的胡兴东教授、云南民族大学的刘华副教授、昆明理工大学的施蔚然副教授、西南林业大学的宋向杰博士、云南消防指挥学院的朱勇副教授等与会专家作了主题发言;丽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丽琼老师、云南财大的吕涛教授、普洱市政法委的毕超同志、五华区法院的张雪梅副院长也在研讨会上与大家作了交流。会议由云南省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吴莹研究员主持。

  与会的理事和会员还有来自云南省社科院、昆明市盘龙区法院等单位的专家。

  云南省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是云南省法学会依托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成立的专业法学研究会,其宗旨就是促进我省民族法学研究,同时也被寄望能促进云南省社科院的法学研究。研究会于去年11月27日成立。

 

 

(文:兰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