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基层改革要“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多次强调要正确区分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的性质,强调要支持和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如何科学构建容错纠错机制,最大程度地激发干部创新创业、敢闯敢干的激情,释放干事创业的活力,成为当下极为紧迫的任务。2017年3月21日至25日,马列所受文山市纪委邀请,由所长黄小军研究员亲自带队,赴文山市就文山市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进行课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分为两个组,在有限的时间内对3个乡镇(街道)、20个市直机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座谈发言、查阅资料以及部分市处级领导进行个人访谈的方式进行了调研。在调研过程中,与会人员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围绕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容错纠错中遇到的问题与困惑,容错免责应把握的原则、适应范围、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保障措施以及容错纠错机制在运用中常见的执行边界、标准把握、容易异化等问题各抒己见,进行了充分探讨与交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黄小军所长在调研中指出,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新的机遇,更需迎接新的挑战。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适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先行先试,这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也是扎实推进改革创新的新举措。此次召开容错纠错调研座谈会的目的,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指示精神,深入调研基层干部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凝聚干事创业共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释放干事创业活力,保护干事创业行为,营造鼓励创新、勇于担当、宽容失误的良好政治生态。通过此次对文山市开展容错纠错机制的探索分析,探求文山市科学构建容错纠错机制的有效途径。在容错纠错机制的指导下,保障文山市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的征程中抛开顾虑,轻装上阵,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为进一步促进文山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调研组表示,容错纠错与从严治党相辅相成、互不矛盾。下一步要在广泛听取文山市各级干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文山实际,及时汇总座谈会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高质量的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形成相关研究成果供文山市党委决策。

 

文:张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