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院哲学所谢青松副研究员撰写的新著《近代西方刑法哲学的追寻——从孟德斯鸠到李斯特》2011年11月于中国书籍出版社出版,全书九章共计16万字。该书以近代西方哲学的历史发展为宏大的思想背景,以西方刑法哲学主要流派及九位思想家的思想传承流变为基本脉络,系统梳理了近代西方刑法哲学发展的基本状态和理论轨迹。作者从时间维度及学术派别的角度将近代西方刑法哲学的演变梳理为三大主要线索:其一,走向启蒙的刑法哲学。16世纪末到18世纪中期,是西方刑法哲学的启蒙阶段。孟德斯鸠以大量的实证材料与逻辑分析,提出并论证了刑法学的一些基本原理,为现代刑法学的开创奠定了基础;贝卡里亚首次以科学与理性的意识去审视刑法,对封建专制刑法制度尤其是死刑作了猛烈抨击,并提出了近代西方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与框架;边沁将“功利”的原理引入到刑法领域,并进行深入而缜密的论证,创立了庞大的功利主义刑法哲学体系;费尔巴哈则使贝卡里亚的刑法思想向实定刑法原则转化,为规范刑法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其二,趋于思辨的刑法哲学。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古典哲学中康德和黑格尔的出现,使得西方刑法哲学逐渐走向思辨。康德以理性主义为思想基石,演绎出了一个庞大的法哲学体系;黑格尔则在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基础上建立了其独特的思辨刑法哲学体系。其三,走向实证的刑法哲学。随着19世纪末实证主义思潮的兴起,实证主义刑法哲学逐渐登上了历史舞台。龙勃罗梭首先将实证的、归纳的方法引入刑事法领域,引起了犯罪研究领域的一场方法论革命;加罗法洛则运用情感分析等实证性的研究方法,创立了犯罪实证学派刑法哲学;菲利继承了龙勃罗梭的行为决定论,创立了犯罪社会学派刑法哲学;李斯特则建立了刑事社会学派刑法哲学。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实证主义刑法哲学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实证主义刑法学派对刑法科学化的追求使得西方刑法哲学思想的思辨性逐渐变弱,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西方刑法哲学正被一步步消解;但另一方面,实证主义学派使得西方刑法哲学越来越“务实”,对于刑事司法实践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体现出了强烈的实践精神和社会关怀意识。作者通过对近代西方刑法哲学流变历程的梳理,将西方刑法哲学的基本论域归纳为自由意志、犯罪根源、刑事责任、刑罚本质、刑罚目的等刑事法律中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同时将西方刑法哲学的基本精神概括为:追求功利、守护正义、捍卫人道。作为国内第一部以西方刑法哲学史为主题的学术著作,该书在选题及观点上均有较大的创新。

(哲学研究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