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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社会性别主流化”和“儿童优先”原则纳入云南社会发展进程—《云南妇女儿童发展报告》出版

时间:2019/9/2 14:35:11|点击数:

  作为《北京行动纲领》和《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妇女、儿童的发展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关注领域。云南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的要求,为实现各项妇女和儿童发展目标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19年距离第三个妇女、儿童发展十年纲要和省级规划完成只剩下1年时间,及时总结成绩并看到问题和挑战,提出改进的建议,在此时显得尤为必要。

  《云南妇女儿童发展报告》由此应运而生。本书由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云南省社科院支持和策划并纳入云南省社科院蓝皮书系列出版;由云南省社科院性别与社会发展中心暨云南妇女发展研究基地、云南儿童发展研究基地(以下简称“两个基地”)组织省内相关专家、学者完成。“两个基地”成立于2014年,由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与云南省社科院共同支持,旨在加强云南妇女儿童发展理论研究,促进科研成果向决策依据的转化。

  《云南妇女儿童发展报告》由《妇女发展总报告》、《儿童发展总报告》和11篇涉及妇女儿童发展各项议题的分报告组成,内容涉及边境地区妇女发展;人口较少民族妇女权益保障;妇女发展与参政、精准扶贫、土地权益、应对气候变化;两癌患者需求;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与特殊儿童教育;农村社区儿童保护体系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等。

  全书开篇的《妇女发展总报告》、《儿童发展总报告》认为,近年来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事业取得了显著进展,然而目前在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目标方面仍然面临一些困难,例如妇女在经济、政治方面的参与程度不足;劳动权益保障缺失;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农村学前教育普及困难显著;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突出且存在的确和性别差异等。造成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有:各级政府部门在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目标的主体责任方面意识不足;现有社会环境还未形成“性别平等”、“儿童优先”的共同价值基础;全省贫困面积大、财政困难、基础设施薄弱、社会服务欠账较多等问题仍然制约妇女儿童发展等。针对这些现象和问题,两个报告提出了坚持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和问责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提高社会服务均等化水平,用于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等建议。

  此外,书中其余11篇文章涉及妇女儿童发展具体议题的分报告分别运用“云南省妇女发展规划监测指标(2011—2020)”和“云南省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指标(2011—2020)”的部分数据,结合实地调研和对妇女儿童发展相关政策的分析,试图展示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在不同领域的基本状况与进步,揭示目前这些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最终以解决具体问题为导向,提出一系列具体而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该书目前已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并计划在未来每年持续出版,以期将云南省不同领域科研人员的智慧凝聚到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中来,探索一条有效整合科研力量的智库研究机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决策依据,为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事业贡献力量。

来源/作者:社会学研究所/欧晓鸥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