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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颖琼|历史·理论·实践:做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的三维探赜

时间:2025/6/25 16:54:41|点击数:

  作者简介


  黄颖琼,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云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云南省云岭青年宣讲团成员。主要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工作,出版个人学术专著3部,参著编著多部。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项目1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

  文章目录

  一、做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的历史进程

  1. 改革与法制两手抓(1978--1989年)

  2. 法治保障改革(1989--2002年)

  3. 改革与法治相互推动(2002--2012年)

  4. 改革与法治互促共进(2012年至今)

  二、做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的理论逻辑

  1. 理论魂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

  2. 理论根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3. 理论属性:价值实现的互需性

  4. 理论要义:辩证统一关系三面向

  三、做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的实践进路

  1. 政治保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2. 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 重点环节:科学立法引领推动

  4. 必然要求: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5. 关键主体:抓住领导干部能力提升

  6. 使命任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长摘要

  问题的提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并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改革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动力。如何更加准确把握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更好发挥改革和法治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双轮驱动作用,是学术界需要回应的重要问题。

  主要内容:文章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与法治的重要论述为基本遵循,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阔背景,从历史、理论、实践三个维度把握改革与法治关系,探讨两者协同推进的实践要求。文章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改革与法治不断深化良性互动的历史进程,阐明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是党领导人民探索和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对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关系的内在机理进行深层次理论解析,提出做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源于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魂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基于改革与法治虽独立又必然相互依存的理论属性,包含着“各自论”“相互论”“同步论”三个面向。并创新性构建了“政治保障、根本立场、重点环节、必然要求、关键主体、使命任务”六个层面的实践推进体系。

  意义与贡献:文章以多维视角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论断“做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作了比较全面系统的探讨,对于新时代新征程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的理论贡献在于进一步深化了学术界关于改革与法治关系的研究,论证了中国之治的丰厚历史文化内涵和深刻政治理论意涵;现实贡献在于对如何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做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提供了清晰的实践思路。

  全文与引用

   

  引用本文:黄颖琼.历史·理论·实践:做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的三维探赜[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3):231-239.

来源/作者: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