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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坚定文化自信与云南文化创新的路径选择

时间:2017/10/19 16:50:08|点击数: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0月18日正式开幕,开幕会在人民大会堂大礼堂举行,习近平同志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报告中,习近平强调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

  一、何为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和一个政党对自身禀赋和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践行,并对其文化生命力保持坚定的信心。文化自信从内涵上可解构为三个层面:一是民族、国家以及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强烈认同与自豪感;二是对自身文化生命力有着坚定信念,从发展实践中把握文化发展前景;三是对自身文化与外来文化合理的扬弃。可见文化自信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观导向,是其他三个自信的必然结果与目标所在。对中华文化的自觉、自信与自强,根本上推动了对中国理论、道路、制度的自觉、自信与自强。

  就当前现实而言,我们理应对中国文化持有自信心态,但无论是从客观方面还是从主观方面来说,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就导致了文化不自信心态的产生。

  二、文化为何不自信

  强调树立高度的文化自信,是因为进入新时期以来,由于种种负面现象的出现,部分人对自身文化不是很自信甚至开始持怀疑态度。深入分析来看,造成文化不自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有客观原因亦有主观原因:

  其一,近代历史对原有文化自信的打破。近代以来的诸多历史事实表明,中华民族的文化信心受到重大冲击,缺乏十足的文化自信力。随着资本主义列强的入侵,中华民族被迫卷入世界市场,面对列强们的坚船利炮,其对自身文明的十足自信被打破了。

  其二,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对文化自信的影响。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根本性突破,但由于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基本国情,东西部、城乡间发展的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充分仍不能很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其三,文化负面现象对文化自信的扭曲。诸如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负能量舆论对网络建设和管理的冲击;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还不够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城乡、区域文化发展不平衡;文化产业规模不大、结构不合理,束缚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文化走出去较为薄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急需加强等问题会滋养文化不自信心态。

  其四,外来强势文化对文化自信的冲击。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文化市场上外来文化产品逐步增多,在现代科技包装下的外来文化总是让人眼前一亮。“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的心态使得外来强势文化在市场上对本土文化造成很大冲击,本土文化产品在市场上不受欢迎,亦逐渐加强了文化不自信的状况。

  三、以创新增强文化自信

  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需要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文化传统这几大方面下工夫,而其根本出路就在于对这几部分文化进行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唯有创新,才能增强文化自信。

  其一,当前我国已融入市场全球化浪潮,且国外文化产品在我国文化市场上占有很大比例,要在国际文化市场上增强产品竞争力,必须要实现文化创新。只有不断适应市场需要,不断进行文化产品的创新,才能做到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适应文化全球化浪潮,在国际文化对比和比较中增强本国文化的自信,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其二,通过文化创新,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形态的说服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增强在人民大众心中的认可度和信仰度,进而增强我国国内主流文化的自信。

  其三,文化创新不是毫无历史根基的创新,而是在继承文化传统基础上的创新,这就需要充分了解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传统。通过对文化传统现代价值的发掘和提升,传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能够在新时期繁荣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四、推进文化创新的路径选择

  树立高度的文化自信,需要根本实现文化创新。以云南为例,文化创新的具体实现路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实施文化精品创作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精品力作,为全体人民提供昂扬向上、多姿多彩、怡养情怀的精神食粮。实施精品战略,加强艺术创作规划和资源统筹,深入实施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国家影视精品工程、国家重大出版工程、国家美术发展和收藏工程等,扶持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网络剧、舞台剧等的创作生产。

  (二)加强公共文化事业建设

  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是增强中华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为文化创新创造条件和可能,是实现文化创新的基础所在。只有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相统一,才能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市场发展的新趋势,进而不断推进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文化共享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合理规划建设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填平补齐基层文化资源。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整合资源,统筹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扩大免费开放范围,提升服务水平。

  对贫困地区未建成或未达标的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新建和改扩建,配齐必要的设备,输送优质的公共文化资源,定期开展送书下乡、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引入市场机制,变政府“独唱”为政府与社会“合唱”。 积极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积极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人士参与管理,提升服务效能。

  (三)实现对民族文化传统的有效保护

  一是政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进行广泛宣传,建立相关的博物馆、传习馆和民族文化数据库,举办丰富多彩的民族节日活动、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活动,创造出多种形式的民族文化展示平台;另一方面,在文化融会与冲突的全球化背景下,少数民族生存危机和民族自强意识不断增强,使他们能充分利用现代社会提供的教育、技术、学识和大众传媒来实现自我发展的追求。

  中国生态博物馆的建设理念和探索实践,客观上为当地少数民族的在地化参与创造了条件。中国社会还要整合政府、文化持有者、学术界、市场、社会团体等多方力量,立足中国实际,积极借鉴国外经验,通过长期宣传教育机制,培育社会氛围,使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真正成为中国人的文化理念。

  二是要实现对民族文化的有效保护,有条件地将保护与培育文化产业结合起来,在民族文化资源的培育中实现保护。培育以民族文化资源为基础的特色文化产业和文化品牌,丰富旅游业的文化内涵,活跃文化市场,可以成为民族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市场会为文化传统的生存、发展提供经济支撑,正在消失或即将消失的文化传统被发掘、培育出来,会使各族人民重新认识本民族的文化。

  在培育文化资源的同时,不仅不能忽视文化的精神、社会和人文等价值,而且还应该把文化的非市场价值置于文化的主体地位予以维护和尊重,只有充分认识和崇尚主体文化的神圣性,才能避免人类伦理道德的沦丧和社会的混乱和倒退。

  三是从人类学和文化有效保护的角度看,地域文化和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自然应该由地域和民间的文化创造者和拥有者来进行保护。然而就中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承受着贫困等各种社会压力,即使是文化的创造者和拥有者,也缺乏文化保护必要的自觉和热情。所以,文化的保护,要靠专家学者的参与,更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投入。对于地域文化和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而言,最有效的途径便是就地保护,最重要的是要强调当地民众的积极参与,培育民族文化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和文化再生产创新机制,逐渐实现由村民主导的自力更生的保护和发展。

  民族文化主体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应采取家庭、社区、民族的传统社会化教育和现代教育传媒相结合等方式,通过民间技艺传习、民族历史文化讲授、文化比较体验等多种渠道,加深各少数民族对自身文化传统的认识和了解,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发保护发展本民族文化传统的自觉意识和创新意识,尽可能多地培养各种各样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的传承保护人才。

  民族文化再生产创新机制建设应包括:民族文化持有者在文化保护传承、参与社区旅游发展的能力及思想观念的培养提升;文化传习馆、博物馆、民间艺人等实体性保护工作的开展;民族文化数据库信息系统的建设;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基金的筹集;民族文化教育传承机制的建设等等。

  四是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空间与文化生态建设,完善文化保护的社会机制非物质文化,是一个民族文化认同的重要标志。面对全球化所带来的同质化的冲击,保护非物质文化,成为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要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文化空间与文化生态的微观建设,完善文化保护社会机制的宏观建设。

  建国以来,国家和各地政府曾对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传统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民族文化产权的不明晰,民族文化保护和开发的立法还不完善,各民族文化保护的情况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在国家层面,政府加强立法,建立健全民族文化保护的普查登记、教育培训、管理保障等机制;发挥制度扶持、资金资助、宣传引导等宏观调控和导向作用;形成政府、文化持有者、学者、市场、社会公众等多主体协调互动,和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领域协同保障的社会机制。

  在县级以上地(州)筹措建立民族博物馆、展览馆,在县级以下具体的民族文化乡镇村寨建设民族文化传统保护教育基地,筹建文化传习馆,对民族文化进行发掘、抢救、整理,请传承人入馆开展传承教育示范,使文化传习馆兼具民族文化研究、文化传承基地与旅游吸引物的功能。

  再如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教育中,增加、推广使用介绍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乡土教材,在有自己语言文字的民族聚居地区推行“双语”,增强当地群众对民族文化的自信心和灵敏度,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民族文化休闲旅游。

  作为民间层面,各民族可以利用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体制,结合本民族文化资源优势,积极申报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村、镇)等;建设民族文化传承教育社会实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以现代多媒体技术保存、宣传少数民族文化传统,开展社会化教育。

  (四)发展文化产业必须突破既存问题瓶颈

  从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来看,目前云南文化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

  一是产业总体规模偏小。与省内二、三产业其他行业相比,云南文化产业除单位数和实收资本所占比重稍大外,资产拥有量和从业人员数量偏低,产业总体规模偏小,在吸纳就业人员方面作用有限。

  二是新兴业态缺乏后劲。从行业内部结构看,除网络文化服务业外,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其他文化服务业的发展却呈下降趋势。从行业构成来看,由娱乐、游乐、休闲健身、广告、会展、景区管理等新兴文化业态所构成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及其他文化服务业,虽与广大民众日常生活密不可分,且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但目前的发展态势表明,新兴文化业态的发展后劲不足,产业基础急需夯实。

  三是企业竞争力较弱。从云南现有的文化企业和品牌来看,最具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是一批有口皆碑的演艺产品,如《云南印象》、《丽水金沙》、《印象·丽江》等等,这些作品立足于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以不同的呈现方式展示云南各地少数民族丰富多彩文化艺术,无论从形式到内容,还是从市场运作到经济效益,无疑都是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经典之作。不可否认的是,此后出现的一些作品,由于缺乏创新意识,难免相似或雷同,作为同类型文化产品,其竞争力就难以与原创作品抗衡。须知,被称为“创意产业”的文化产业,创新是产品的核心和生命,也是产业发展的根本。

  四是地区差异较大。经过多年的发展,云南文化产业基本维持以昆明为中心,以大中城市和特色民族文化地区为主干的产业分布格局,形成了以国家级文化产业试点地区、省级文化产业试点单位以及一批规模化、连锁化经营的文化企业为支撑的体系。从全省范围看,云南文化产业龙头企业主要分布在昆明、玉溪、曲靖、楚雄、大理、丽江、保山、红河、西双版纳、德宏等经济基础较好、交通较为便利、旅游业较发达的地区。然而,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之间、中心城市与非中心城市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文化产业的发展都存在较大差距。

  五是文化消费不足。以媒体消费、休闲娱乐消费、体育消费、旅游消费及教育消费为主的文化消费在云南城乡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但仅以涉及旅游、休闲娱乐消费的演艺业为例,更多关注的是旅游市场的消费群体,而忽略了对本土观众的文化需求,忽略了对本土市场的培育。因此,无论是政策的引导,还是消费者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的转变,都是云南文化产业发展不可忽视的着力点。

  因此,云南文化产业要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从观念到意识、从政策到措施、从规模到布局、从生产到市场等等,必须不断强化认识,努力创新,以促进这一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在新时期实现新跨越。

  一是更新发展理念,整合总体战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政府部门的管理机制,创新现行文化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创新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创新优秀原创产品的制作机制,创新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机制和引进机制,为云南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动力。同时,立足资源优势,不断优化和完善文化产业区域布局,逐渐形成以昆明为龙头、各区域中心城市为主干,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相对集中、功能互补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健全保障体系。从云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来看,我们显然还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加大扶持力度;注重培育和扶持新兴文化业态,加强文化立法,健全保障体系,为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积聚效应。云南文化资源点多面广、布局分散的特点,需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理清云南文化资源的渊源、种类、分布、存量等,认真分析评估、科学研究策划,做到立体开发、综合利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以结构调整为带动,盘活存量资产,扩大增量资产,合理配置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积聚效应,推进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

  四是立足自主创新,发展云南文化产业。如今缺乏创新是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软肋。就增长方式而言,很多地方文化产业增长的重点不是放在内容创意而是放在生产制作,主要依托地方不可移动的物质文化资源,如自然景观、历史景观、民族村寨、名人资源等,以发展文化旅游作为主要突破口,希望通过门票收入、周边土地增值或房地产开发的形式获得收益。这种近乎于粗放型的开发方式,被称为“资源型文化产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云南文化产业要实现新的跨越,必须立足于自主创新,提高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强势文化与外来文化抗衡。

  五是提升重大品牌,进军国际市场。鼓励文化企业开发推广创新型文化品牌,充分发挥品牌效应,以品牌扩大影响、吸引资本、聚集人才、开拓市场,推动产业的整体发展。只有牢固树立品牌意识,推出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国际水准的文化艺术精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和文化企业,创作出一批真正属于“云南创作”和“云南创造”的文化产品,而不仅仅是“云南题材”的作品,才能引领国内市场,进军国际市场。

  (五)加强国际沟通和文化交流

  对外文化交流体系在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下加强国际文化交流和沟通。目前,云南除了政府行为以外,对外文化交流多是民间互访、旅游观光为主的民间自发交流,且大部分在边境线一带的民族波胞联络交流,形式单一、层次较低、文化传导力不够。交流内容集中在节庆活动、旅游观光、公务互访、艺术表演、体育竞技,缺乏在广播影视、信息网络、理论研讨、文化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深层交流。另外,对境外受众研究不够,熟悉情况、精通外语、善于策划的对外文化交流复合型人才稀缺。针对这样的情况,应加强对外文化沟通交流,多领域开展合作,推进互利共赢,不断提升对外影响力。

  一是畅通政府层面交流渠道。继续建立健全互访、会晤、联动机制,开展全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文化、旅游、商贸、教育等的合作,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补共荣。

  二是拓展社会力量交流渠道。政府提供一定的资金扶持,开展政策宣传、方式引导、咨询培训,培植提升民间交流能力,筑牢对外交流民间根基,鼓励民间团体、边境群众与境外团体、群众开展持续性的双向往来。实现民间与政府两轮驱动,多途径、多方式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形成常态、持久的交流格局。

  三是抓住跨境民族同根同源契合点。继续利用节庆活动、文艺表演、体育赛事等交流载体开展交流;鼓励民俗、宗亲、信仰的寻根溯源活动,以民间交流带动文化对外传播和影响。

  四是提高交流层次。有计划、有组织、不定期的举办专业性、高层次的文化论坛和名人交流活动;通过市场化运作,鼓励吸引文化企业、人才和资金聚集边境并“走出去”发展,打造内外交流的文化品牌,借文化产业力量推动对外文化交流。

  五是拓展交流领域。致力于多层面、多视野、全方位开拓交流空间。在现有交流平台基础上,组织创作书画、歌曲、影视等具有中国特色的文艺作品赴外巡展,加大书店、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之间交流合作,推进深层次交融交流、成果分享,提升境外群众对中华文化的思想认同。

  六是培养对外文化交流的人才队伍,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相关部门的研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项目援助、专业交流、联合申遗等,丰富合作内涵,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命运共同体。

  综上所述,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定文化自信,实现文化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一定能在历史进步中实现文化进步!

  (作者为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作者:民族文学研究所/刘婷 责任编辑:念鹏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