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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江:赛典赤·赡思丁对云南的治理和历史功绩

时间:2020/11/2 10:08:06|点击数:

  2016年6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乌兹别克斯坦最高会议立法院发表的重要演讲《携手共创丝绸之路新辉煌》中,特别提到:“13世纪晚期,祖籍布哈拉的政治家赛典赤·赡思丁曾担任中国云南行省平章政事。他兴修水利、开办学校、发展经济,受到当地人民爱戴。”

  云南作为省级行政区域的名称,始于元代云南行省的建立。云南行省的建立,打破了唐、宋以来南诏、大理500多年的地方政权局面,使云南同内地一样,成为全国的一个省。赛典赤·赡思丁作为云南行省第一任中央委任的地方长官,治理云南6年(1274~1279年),为云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大大加深了云南边疆与内地的联系,巩固了大一统,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赛典赤·赡思丁在云南所建立起来的完善的行政区划和管理系统,以及为巩固行省制度而实施的一系列发展经济、文化和交通的卓有成效的政绩,其影响至今犹存。

  受命于复杂的政治环境

  1253年,忽必烈率十万蒙古大军南征,灭大理国,一直对云南很重视。忽必烈继位为蒙古大汗后,对云南的治理不是太满意。1274年,委派赛典赤·赡思丁为云南平章政事(地方行省最高长官),对他寄予厚望。赛典赤初到云南的时候,元朝中央在云南的政权机构还没有明确的统一建制,云南政治呈现军事管理为主、多制并举的纷乱局面。

  元朝平定云南后,最初的政治设置是万户府制度,即以万户、千户和百户三级统领的军事管制。当时设立了19个万户府,设置地区主要是原大理国统治下的滇中、滇西和滇西北地区,由设于大理的都元帅府统领。这一时期,为了加强对云南的控制,忽必烈派出第五子忽哥赤镇守云南,首封云南王,从此开启了元代云南“宗王出镇制”。据史料记载,元代先后有9名宗王镇守云南。此外,忽必烈还设立“大理等处行六部”管理行政,设立“大理等处宣慰都元帅府”统领军事。由于“云南王”、“大理等处行六部”行政长官和“大理等处都元帅府”军事长官三者并立,在权力行使上不断发生矛盾。1271年,都元帅宝合丁与行六部尚书阔阔带合谋,毒死云南王。忽必烈处死宝合丁和阔阔带。而偏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又有土司统治,社会秩序混乱,人民生活困苦,反抗斗争此起彼伏,延续了10多年。赛典赤就是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受命来云南建立行省。

  加强行省治权的三个有力举措

  赛典赤到云南后,更进一步认识到构建以行省为中心的统一政治建制的必要性。他采取了三个有力措施加强行省的政令权力。

  一是与出镇云南的宗王搞好关系。在云南建立行省,意味着宗王权力的削弱,镇守云南的宗王脱忽鲁担心其权利被夺,早已征兵备戒。宗王是皇帝的亲属,又是皇帝分封的,权大势大,必然会给设置行省带来很大的阻力。赛典赤政治经验丰富,他到达云南以后,并没有与宗王针锋相对,而是采取了既尊重宗王,又逐步集中行省权力的做法。他首先就治理云南的问题征求宗王的意见,然后把宗王的两个亲臣在行省里安排适当的位置,置于行省控制之下。于是,宗王与行省之间的关系有了明确的界限,宗王可派员参与行省政事,但无决策权。这样,宗王得到尊重,矛盾趋于缓和,宗王心悦诚服,“由是政令一听赛典赤所为”。

  二是分两个步骤完备云南行省的建制体系。第一是在省一级把原来的宣慰司和都元帅纳入行省管辖,使政令统一于行省,结束了元初对云南20年的军事统治,使武官不再管理民政。行省建立前,云南地方行政机构设有宣慰司,军事上设有都元帅府,归宗王统领。行省建立后,这些平行机构仍然存在,军、政得不到统一,权力相对分散。赛典赤要求把宣慰司置于行省的控制之下,同时行省“兼行元帅府事”,分掌部分军权。他的这一要求得到忽必烈的许可。这样,行省既统一了行政权力,又在取得部分军事权力的同时,削弱了军事统帅对行省权力的干预,为建立郡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第二是着手于地方行政区划的建制。行省之下设置路、府、州、县四级地方行政体制,废除军事统治时期的万户府、千户府、百户所制度,使云南的郡县建制与内地一体化。元代云南行中书省共辖路42个、府7个、属府3个、属州50个、属县53个。路设总管,府设知府,州设知州,县设县令或县尹。路、府、州、县的长官都叫达鲁花赤,掌印信,以总一府一县之治。所谓达鲁花赤,蒙语意为掌印官,以掌印办事而拥有实权。元代云南的路、府、州、县四级地方行政建制已经比较完备。比如长官为达鲁花赤;各级设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等为正官;还有总领六曹、职掌案牍的首领官。

  云南设立郡县开始于汉武帝时期,但只限于部分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而两汉到唐宋的千余年间,云南的郡县制不断弱化,渐行荒废。公元746年南诏兴起至1253年大理国灭亡的500余年间,云南完全处于地方政权的割据统治之下。因此,赛典赤在云南建置的郡县制,无论从建制的完备还是管辖的范围来看,都是一个新的开始。他还特别注意在人烟稀少、经济落后的地区设置郡县,比如镇康路(今永德县)、孟定路(今镇康县)、永宁州(今永胜县)、永平县(今永平县)等。明、清两代基本保持了元代的郡县建制。直到新中国成立前,云南全省的108个县中,有57个是赛典赤时期的建制。

  三是赛典赤把省治设在昆明,从此改变了云南的政治经济格局。元代以前的500余年,云南的行政中心都在大理。元代建立云南行省之后,省级官吏和省级管理机关都在中庆路的昆明县城,昆明城开始成为元代云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直到今天。赛典赤把全省的行政中心从大理迁到昆明,这对加强行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治权是很有远见卓识的。赛典赤迁省治至昆明,一是摆脱了原来大理国旧的统治势力的牵制,二是昆明位于滇中,与内地联系较为方便,政治上也更利于统摄全局。

  云南建立行中书省并加强了行省治权,是云南政治制度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云南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新的时期。赛典赤在行政体制上从省级到地方的改革,加强了中央政府与边陲云南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联系,推动了云南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促进云南社会经济发展的四项施政措施

  行省建制设立以后,赛典赤从发展农业、文化、交通等方面,重点实施了四项社会经济发展建设项目,政绩卓著,极大地促进了云南的经济发展和文化统一。

  一是治理滇池,消除水患。赛典赤亲自主持疏浚了滇池上游的盘龙江,在盘龙江上建了松华坝,分盘龙江水入金汁河,并修建宝象、马料、海源、银汁等6条河流,均用闸座蓄泄。又命专管农业的官员张立道,征发劳力2000人,用3年时间疏通了滇池的出水口——海口,改变了海口淤塞、雨季成灾、田地被淹的状况。这是滇池地区首次大规模的水利设施建设,不仅控制了滇池水患,还开辟了大量良田,之后昆明乃至全省大兴屯田,昆明地区的屯田面积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农业生产得到较快发展。

  二是清理户籍,大兴屯田。元初云南有两类人口流失于中央的田赋管理制度之外。一类是流落山野没有土地的“漏籍户”,另一类是依附镇蕃云南的蒙古宗王贵族或是少数民族首领而不向国家缴纳赋税的“隐户”。赛典赤对“漏籍户”和“隐户”进行了清理,拨给土地,使其耕种,并组织农户开垦荒地,实行屯田。元代以前对云南的开发,也进行过屯田,但在云南实行大规模屯田,设立机构管理屯政,始于元代赛典赤。随着屯田的兴起,从内地大量输入农业生产工具及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云南农业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三是兴办儒学,提倡学校教育。元初云南地区尚无官办学校。1276年赛典赤在昆明五华山修了第一所学校,拨田5顷,作为学田,又在官渡购买田地33亩,也作为学田。他劝导各族子弟入学,并从内地聘请学者、老师来任教授课。同年赛典赤在昆明创建了云南历史上第一个文庙,供奉孔子牌位,规定每年春、秋二季进行岁祀。赛典赤随后把“兴儒”和“办学”事业推广到云南各路、府、州、县。继昆明之后,大理、保山、丽江、鹤庆、楚雄、姚安、建水、安宁、曲靖、寻甸等地,纷纷建盖孔庙,设立“庙学”(学校)。建水孔庙尤其壮观,是云南元代建筑的精品,遗迹留存至今。为了管理文化教育事务,云南设置了“儒学提举司”,各路、府、州、县相应设置“儒学提举”,作为专门的文教管理机关。从此,儒学在云南得以广泛传播。

  四是广设驿站,发展交通。赛典赤来到云南后发现云南的交通非常落后,信息传递十分迟滞,于是他大力修建驿道,建设驿馆。特别在山路险远偏僻的地方设置镇,派驻官吏,以保证行人商旅安全。1276~1278年间,赛典赤命乌蒙(今昭通)总管爱鲁重新修建从昆明经昭通至四川宜宾的水陆驿站。这条水陆干线从四川宜宾溯金沙江,至云南盐津取陆路入云南,成为云南和四川、贵州的交通要道,一直沿用至今。自赛典赤大力提倡,云南在元代修筑了大量的驿道和驿站,极大地改善了云南本省和云南与内地的交通状况,从而强化了对全省的有效控制,促进了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

  赛典赤·赡思丁在云南勤政治理,于1279年在任上病逝于昆明,享年69岁。赛典赤赢得了云南各族人民的信任和爱戴,他去世以后,“百姓巷哭”,其功绩彪炳史册。

  (作者单位:云南省社科院历史、文献所 )

来源/作者: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