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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祥:云南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应遵行的原则

时间:2021/1/28 16:18:45|点击数: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为《建议》)指出,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要“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快江河控制性工程建设,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推进堤防和蓄滞洪区建设。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推进重大科研设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重大引调水、防洪减灾、送电输气、沿边沿江沿海交通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建议》为我国未来的防灾减灾工作指明了方向。

  云南地理区位、地质地貌特殊,是灾害多发省份。灾害呈现出种类多、频率快、损失大的特点,特别是重大自然灾害,能诱发各种次生灾害、衍生灾害等灾害链,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给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在“十四五”时期,加大对重大自然灾害的综合风险防范,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对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意义重大。

  云南省的应急管理体系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还有短板和不足。如全省社会主体,特别是基层组织防大灾备大灾意识还需增强,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和社会化能力还有提升空间,大灾防备和预测的科研支撑能力有待提升,大灾防备和应急协同配合程度不高,防范大灾的综合应急演练不够等。

  为了扎实提高和推进“十四五”时期云南省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党对防灾减灾的全面领导。《建议》指出,“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在防灾减灾工作中,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把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从高位推动防灾减灾工作。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以人民为中心” 是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树立在应急管理体系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的核心理念,推动人民参与防灾减灾,做到防灾减灾为了人民、人民在防灾减灾中共享成果。

  第三,坚持系统性规划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议》指出,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要把系统防范重大自然灾害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也进入新时代。在“十四五”时期,要将云南省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做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要加强顶层设计,从综合系统的规划高度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合理规划国土空间,在开发中实现综合防灾。

  要从综合系统的指挥应急平台中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应改变以往“重救灾,轻减灾”“各自为阵”的应急和减灾方式,推进部门防灾向综合性、系统性防灾转化。以应急管理厅为中心,以减灾专家委员会为抓手,做好顶层设计,整合资源,统一谋划,将灾害应急和防灾减灾工作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行谋划布局,做到防灾减灾部门统一协调一盘棋。

  重大自然灾害防范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不仅包括省应急、地震、国土、气象、民政、水利、林业、农业等专业部门,还有部队、公安、卫生、交通、通信、电力、财政、教育、文化、住建等急救和重建部门。专业部门都有各自的应急指挥系统和基层信息系统,都有自己的预案规划体系、信息资源和科技支撑体系。要以应急厅为中心,建立全省统一的大灾应急指挥中心,所有相关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强大的应急队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迅速、全面地开展大灾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坚持从新发展理念中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议》指出,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防灾减灾中也要实行新发展理念,要改变那些不利于防灾减灾的发展方式,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在新发展理念中实现防灾减灾。

  第五,坚持以多渠道、多方式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一要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加强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把救灾应急为主的防范方式上升到灾害风险管理的方式。在政府主导防范大灾的同时,建立社会参与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如救灾产业、社会组织投入、对口帮助、灾害保险等方式,让社会组织、商业团体等成为防灾减灾和灾害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变政府在防灾减灾中“包办一切”的状况。二要建立坚实的灾前预警系统。灾前预警系统是防大灾备大灾的关键,云南要提高科学和信息化水平,建立包括地震、气候、地质等灾害在内的灾前预警系统,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话(信息和通话)、报纸等媒体向全省居民发布预警信息,要完善的灾害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确保全省人民能在灾害发生之前及时准确地得到相关信息。三要普及城乡群策群防系统教育和演练。建立完善的城市和乡村群策群防体系,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普及各种防大灾备大灾的基本知识,强化群众对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群众防灾备灾的技能和自救互救的本领。城市要不定期组织大型防灾减灾演习活动,农村以村委会为单位进行应急演练,通过预案演练、工作规程调整、应急评估建设,提升大灾应急能力。

  (作者: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李永祥)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