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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时间:2020/12/1 9:48:43|点击数: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六个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造福全体人民,是党和国家一切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反映了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重申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庄严承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于新时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大的理论实践意义。

  一、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回答了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依靠谁”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的集合”。现阶段,我国人民广泛涵盖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民族的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因为同属人民共和国的一分子而汇集在一起,产生一定生产力,结成一定生产关系,共同推动历史发展。正因为如此,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时代的主人翁。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必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将人民置于历史发展的主体地位。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坚持人民立场,恪守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从人民的角度看问题,把人民利益放在国家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既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传统,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辩证统一。只有站稳人民立场,工作才能实事求是,才能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上去想问题,作决策,定方针,干事业。有利于人民、符合人民利益的工作,就坚决去做,不利于人民,有违人民利益的工作,就坚决杜绝。

  二、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坚持实现共同富裕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实现共同富裕,回答了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为了谁”的根本问题。坚持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直到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灭分工、阶级、城乡差距以及任何物化的异己力量,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根本任务就在于解放发展生产力,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步消除限制每一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外在因素,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和解放。

  坚持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责无旁贷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理念始终贯穿于中国共产党自创立至今的各个历史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造福人民、提升人民福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任务,再一次践行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初心和使命。

  坚持实现共同富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需要全新发展理念和全新战略部署。《建议》明确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部署。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城乡发展差距缩小,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人民将享有更加富裕、更加公平、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三、以人民为中心,就要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回答了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以谁为先”的根本问题。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阐明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在革命斗争和国家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以人民利益作为工作导向,以是否符合人民利益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但凡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不充分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就要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不断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间题,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己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推动改革发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每一个人,逐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就是对人民根本利益最好维护。

  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就要将创新发展、深化改革、系统观念同人民根本利益统一起来落在实处,不断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理想。《建议》对此进行了系统部署。一要提高人民收入,在分配制度上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增长制度;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完善再分配制度;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二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三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四要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五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更好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理想。

  四、以人民为中心,就要激发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激发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回答了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力量之源”的根本问题。一要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要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是人民而非其他力量谱写了的中华民族发展史,创造了的中华文明,培育了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力量之源,都来自人民。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每一项正确的方针政策,推进的每一项正确的改革举措,往往都来自于倾听人民的心声,汲取人民的智慧,尊重人民的创造,依靠人民的力量。二要肯定人民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实践和智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从根本上说是“人民群众自己的实践”。人民群众在国家和社会的建设实践中创造先进经验,归纳科学理论,既能够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又代表了社会发展的前进方向。面对新世纪“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更需要以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为基础,及时发现、概括、总结人民群众的创新实践经验,使之上升为科学理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三要以人民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就必然要由人民来检验一切工作的成败得失,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工作标准。群众意见就是工作成效的的衡量尺,用以衡量工作长短优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坚持群众标准、由群众来评判,不能走过场,必须具有约束力,群众拥护什么就鼓励什么,群众期盼什么就做好什么,群众反对什么就纠正什么”。大到方针政策,小到评比考核,都应更加注重群众评价意见,增加群众的话语权。使党和人民事业始终体现群众意愿,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以人民为中心,是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本质特征,是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体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作者:云南省社科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马超)

来源/作者: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