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1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九届省委第48次常委会议、云南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新形势下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示和重要体现。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会议强调,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会精神上来。要紧紧抓住我省发展面临的宝贵机遇,牢牢把握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围绕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问题、群众期盼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调研,提出举措,勇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扎实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会议强调,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一方面,要抓好中央和我省已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着力推动已确定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增强人民对改革的信心,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紧紧围绕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认真研究、谋划好我省今后的改革工作。当前,要认真谋划好我省明年的重点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控制总量、强化责任、夯实基础、实现转型”的要求,建立健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提高用能水平、调整用能结构,以尽可能少的能源消费支撑我省跨越发展。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云南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送审稿)》,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送审稿)》,修改完善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转载自《云南日报》2013年11月20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