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军:中国文化的原始特征
时间:2010/10/19 16:54:00|点击数:
根据人类文化的构成形态,人们一般把人类社会分为两类:即多质文化与单质文化。多质文化的形成是由于多种异质文化的影响和交融,因而它的存在前提是不同文化的并存和平等;单质文化则多半是在自给的农耕自然经济和封闭的地理环境共同作用下独立发展起来的文化。任何一种文化,一旦定型,就不可避免地表现出鲜明独特的自身形象,并在体现这种文化的民族身上,打下不可磨灭的烙印。
中国文化作为典型的单质文化,不仅以其鲜明的特点独著于世,而且它源远流长而不绝如缕,历经沧桑而久盛不衰,这在世界文化史上也是罕见的。虽然在五千年的中国文化发展史上,有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东汉以降的佛学东渐,南北朝时的异族内迁,唐朝盛时的万方汇聚,但这些变故不但没有改变中国文化的基质,反而在融汇贯通之中,使其更加博大精深,影响遍及整个东亚。即使到了近代,帝国主义大量的文化侵略,也无法改变中国的文化传统,改变这种传统熏陶下成熟的社会心理和民族特征。那么,中国文化的原始特征是什么呢?我们认为,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最本质特征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即: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君权至上的政治思想和以孝为核心的伦理观念。
一
天人合一的宇宙观,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突出的特点。根据这种宇宙观,整个宇宙是一个密切相关的整体,人类社会不过是这个整体中的组成部分之一。构成这个整体的各环节,在同质的基础上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在这一点上,道家的本体论是最能够说明调问题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老子》)只有承认有一种无所不在又无处可寻的超越本体,才可能有天人合一的观念。尽管先秦时各家对天人相合的契机提出不同的解释,但基本观点却是一致的。从文化的观点看,“天人合一”足可以表现一种文化整体面貌,它既是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看法,又是认识宇宙,了解人生的哲学依据,还可以看作支配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态度。所以,“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各个领域,都有深远的和广泛的影响。
作为君权神授思想的必须结果,君权至上的观点,在几千年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上,一直是正统的,不容怀疑的,即使在春秋战国,魏晋南北朝这样大的思想解放时期,也没有人能够对君权的至上权威提出挑战。这种思想在实际政制中的表现则是君主专制的集权统治,这不仅体现在秦统一以后的中央集权,同样也表现在殷周以降的大小诸侯国中。可以说,每个诸候国都是一个缩小的专制帝国。可见这种思想对人心影响之深,以致于人们把君主专制以外的一切政体都看作离经叛道,甚至根本就没有对其他政制形式的自觉意识。我们可以从战国时期诸国之间与希腊时代城邦之间关系的不同,发现政治思想上的差异在实际政治活动中的影响。在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的交往无不以吞并对方或其他诸侯为根本目的,实现天下统一,是当时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这种心理则成为“春秋无义战”的兼并活动的基础;而在希腊人那里“每个城邦向它的近邻要求它的自由和自治,要求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它自己的事务。……城邦虽然不容忍它境界以内的主权的分割,对它邻邦的独立却是容忍的。防卫的意志超过了攻击的意志。事实上,领土的扩张即东方帝国内占支配地位的帝国主义,在希腊城邦却出奇的微弱。”(参见阿德科克《希腊城邦的兴起》第4卷第26章)这种差异不仅仅体现了古代中、希政治思想的不同,而且也反映出君主专制思想在中国人的民族意识中的深刻影响。作为这种影响的必然结果,在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缺少民主意识,缺少怀疑精神,缺少对自由和平等观念的真正自觉,盲目从上,一味信古,只知变通前人而不敢自立新说,把圣人的是非和君主的意旨作为衡量万物的最终准则,进而则为逆来顺受,忍辱退让,麻木不仁,苟且偷安,已经成为所谓“国民性”的显著特征,从亚里士多德以来的许多西方政治学家在谈到东方的专制制度时,常常把它的存在归结为东方人的奴性十足。这种评价虽然令人从感情上无法接受,但冷静而思,却不得不承认其中颇有道理,也许可以讲中国人并不历来如此或总是如此,但是作为整个中国文化中的一个基本特征,君权至上及相应而生的奴性的确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特征莫过于以孝为本的伦理观念了,这种由对祖先及父母的孝道而衍生出的社会生活中各种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构成了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基本内容。而当这种以“德”作为其最抽象概括的伦理观念表现为一整套完备的风俗惯例和行为模式的时候,伦理道德就成为影响中国人人生态度和整个民族心理、民族文化最重要的因素。有人讲,中国的哲学是人生哲学,中国的政治是道德政治,中国的社会是宗法社会,这些都是从不同角度指出伦理道德在中国文化中的深刻影响。可以这样认为,从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到君权至上的政治论,直到最基本的民间风俗,无不浸透了伦理道德的内涵。在中国文化中充分的体现着孝——德的伦理价值。
事实上,上述三个方面并非截然分开的,它们彼此影响,互相渗透,从不同角度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风貌。在这其中,天人合一的宇宙观是人们认识世界,处理人与人生,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框架和无须证明的公理;君权至上的政治论是小到家庭,大到邦国的社会组织构成的理论依据和行为准则;而以孝为本的道德观念则是贯穿这两方面的基本内涵:天人合一的基础是“德”,所谓“天生丞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诗·大雅·丞民》)“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左传·文公十五年》)正是说明了天人在“德”之上的统一性。君权至上的依据也是“德”,所以“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故大德者必受命。”(《礼记·中庸》)所以,这样三种角度不同而联系密切的特征,足以反映出中国传统文化最基本的特征。
二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及的基本特征,在春秋之际已经基本形成,并且有了相应完备的理论形态,所以要想求本溯源,则不能不把眼光投向更辽远的西周、殷商甚至传说中的夏朝。而人类文化发展史的研究,则明白无误地指出:上述中国传统文化的三种基本特征,无一不是与氏族公社制度下的社会组织和意识形态有着密切的继承关系。
首先,天人合一的思想与原始文化中的宗教观有一脉相承之处。在原始人看来,自然与社会不仅是最紧密地相互联系着,而且是一个难以分割的整体,在两者之间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自然本身也是社会——生命的社会。卡西尔指出?“原始人绝不缺乏把握事物的经验区别的能力,但是在他关于自然与生铈的概念中,所有这些区别都被一种更为强烈的情感烟灭了,他深深地相信,有一种基本的不可磨灭的生命一体化沟通了多种多样形形色色的个别生命形式。原始人并不认为自己处在自然等级中一个独一无二的特权地位上。所有生命形式都有亲族关系似乎是神话思维的一个普遍预设。”(《人论》第107页)例如波利尼亚人认为,弥漫在万物之中有一种共同的神秘要素“曼纳”,“它是不物理的,从某种方面讲是一种超自然的力”,“它不是一个万物有灵论的概念而是一个前万物有灵论的概念。它可以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而不顾它的特性及其种属的差别。”(参见马雷特:《宗教的发端》中《“曼纳”的概念》)我们把这种“曼纳”和老、庄笔下的“道”对比来看,其间的相似之处是十分明显的。《老子》说:“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惚兮恍兮,中有象兮。恍兮惚兮,中有物兮!窈兮冥兮,中有精兮!”《庄子·天道》:“夫道於大不终,於小不遗,故万物备,广广乎其无不容也,渊乎其不可测也”。“道”之所在,甚至可以是“蝼蚁”、“梯稗”、“瓦甓”、“屎溺”。有人认为,道家这一流派实际上源于原始巫教,这种观点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虽然作为发展形态,道家所说的“道”,已经摆脱了原始巫术的许多神秘色彩,且被赋予了“德”的品格,但它仍然鲜明地保存着原始文化中“生命一体化”的特征。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特征的天人合一的宇宙观,正可以看作这种原始的变种,而道家则是这种宇宙观最突出的代表,
同样,以孝为本的伦理观念也和原始文化有直接的渊源关系。这种关系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原始的祖先崇拜和氏族公社中“亲亲”的血缘关系。赫伯特·斯宾塞曾提出过这样的论点:祖先崇拜应当被看成是宗教的第一源泉和开端,至少是最普遍的宗教主题之一。祖先崇拜对生者所规定的最高宗教义务之一就是:在父亲和母亲死后给他供奉食物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以供死者在新国度中生活下去。虽然“孝”的观念的产生是在个体家庭经济的形成,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家庭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出现之后,但是,它所依赖的基础仍然是维系氏族公社的天然纽带——血缘关系,只是这种关关系到西周以后,已经缩小到家庭的范围之内。与这种双重关系相对应,中国人所说的“孝”也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在世父母的孝,一是对去世父母(包括祖先)的孝。前者主要体现在对父母的奉养、尊敬和服从。所谓“肇率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尚书·酒诰》)若是“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则被视为“元恶大憝”(《尚书·康诰》)之类的记述,都是这种“生人之孝”的反映。后者通常被称为“追孝”,它既可以看作是对在世父母之孝的延伸的扩大,又可看作是祖先崇拜的发展与变化。相对说来,后一种意义更为突出。“追孝”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得祖先的保佑,使本族昌盛繁荣,绵延不绝。然而,无论是何种意义的“孝”都可以看作氏族公社原始意识的继承与发展。必须指出,作为传统文化中伦理观念的另一方面重要内容的“德”,是周人创立的道德规范,它作为周代特殊社会政治的产物,和“孝”共同成为周人伦理思想的骨干,周人以“德”对天,以“孝”为祖,形成一种二元的道德律。如果说宗教观念上的尊祖,在伦理观念上则引伸为敬德。在当时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为了维护氏族贵族宗法统治,周人不得不把天人合一的宗教思想发展为天人合一的伦理思想。“先祖克配上帝,是宗教的天人合一,而敬德与孝思,是使‘先天的’天人合一,延长为‘后天的’天人合一。”(参见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第94页)随着时代的发展,“德”的内涵不断变化、丰富,它在中华民族伦理思想中的地位也在相应改变,但是“孝”作为支持中国宗法社会的精神支柱,一直深刻地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维系家庭、宗教以至国家的纽带。同时以其深厚的历史积淀,渗透于整个民族心理之中,在中国传统文化上打下了无法磨灭的烙印。
如果理解了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和以孝为伦理思想所反映的原始文化特征,那么对君权至上——君权神授的政治论所体现的氏族制遗迹不会有多少怀疑了。顾准在《希腊城邦制度》一书中对这个问题有一段明确的表述:原始公社性质的部落的王,也许是氏族民主制度下民选军事领袖。……部落王通过兼并建立起的一个王国,他自己部落内与他在一起从事征服的战士成为新王国的贵族,被征服部落的人民成为新王国的臣民。随后这种“杀八盈野,杀人盈城”的征服业绩被渲染为神授的主权。王权所依靠的是军事力量,但唯有当“手执宝剑”同时又是受命于“天”的王,他才具有精神上的权威,王权才能世袭得下去。
手执宝剑而又服膺天命一如古埃及国王兼祭司的情况,在我国从殷商时期就相当明显,所谓“国之大事,唯祀与戎”,正是强调了神与剑的不可偏废。剑是开拓王业的武器,神是维持统治的工具,这是很明白的事。从商汤开始,殷周两代的君王们,莫不循着讨之以剑,抚之以神的道路建立他们神圣的王国,这已是共认的史实。对于氏族制度下的先民来说,君权神授是最有说服力和威慑力的解释,这就是殷人虔诚地笃信卜术的重要原因,也是周人苦心孤诣地在对祖先神的崇拜中,又创造了上帝神来敬奉的曲衷所在。由于君权是神授的,是“替天行道”的保证,所以它的独尊地位和绝对权威是不可动摇的。天子作为受命于天的上天之子,不仅获得了凌驾万民,一统天下的合法权力,而且使君主的人格形象涂上一层神圣的灵光。这种社会心理的积淀和发展,无疑会成为君权至上的专制主义政治论的思想基础。在天人合一宇宙观和祖先崇拜观念影响下的君主专制理论,是中国传统政治的最突出的特点,而这恰恰又是氏族社会政治观念的基本特征之一。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以孝为本的道德论和君权至上的政治思想的确是水乳交融地紧密地结合着,互相影响着,正是在这样一种密切关系中,它们以各种方式,不同程度地体现了氏族制度下原始文化的特征。由于把它们看作是原始文化的演变和遗存,所以,对于经历过氏族社会发展阶段的各民族来说,它们应是共同的文化特征。文化人类学的研究表明,在埃及、两河流域、以色列、波斯、印度的古代文明中,都不难发现这些文化特征的影子,即使在较为特殊的希腊文明发展史上,仍然可以看到生命一体化、祖先崇拜和君权神授的明显痕迹。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世界各民族都经历过相同的发展阶段,产生过相似的原始文化,为什么唯独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保存了如此鲜明的原始特征,而且它们在中国文化机制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是一个涉及许多方面的复杂问题。这里,我们仅从社会形态发展的角度作一些探讨,也许,这些探讨并不能对这个问题作出圆满地答复,但我们希望由此而能对中国文化的研究开辟新的领域。
三
按照人类社会形态发展的一般规律,氏族制度是人类发展史上介于原始群居的自然状态与国家之间的一种非常独立的社会组织形态。它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上,以相对明确的社会分工维持着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多半是农耕经济)。每个氏族公社都保存着自己的图腾、习惯、风俗乃至语言。“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是这种社会制度下氏族关系的起初写照。跨地域的国家组织的产生,必须首先打破各氏族之间的血缘关系、经济文化的封闭性。而这种破坏不仅是漫长痛苦的,而且多半是在外力的促使下完成的。以下我们就埃及、希腊为例,看看它们是如何走出地域关系代替血缘关系,以国家代替氏族这关键的一步。
大家知道,在古埃及、尼罗河两岸定居着许多氏族部落,假如没有外力的迫使,他们本会相安无事,互不相扰地共存下去,一如直到本世纪初仍然生存在南部非洲丛林、太平洋诸岛上的原始部落一样。但是,尼罗河的定期泛滥,惊扰了他们“老死不相往来”的平静,由于河水泛滥带来的田界的更动和财产的纠葛,使这些氏族部落的交往无法避免了。只要没有跨地域的社会,这种纠纷变会年复一年的重复,每一次都震撼着古老村落的制度。表面上看,这种交往最初的目的似乎仅仅是经济的,但任何村落一旦发生交往,它必然同时是政治的和文化的。语言不同、信仰不同等等交住中的天然障碍会被这种交往冲力慢慢克服。同样,旱季的渠水灌溉问题,在破坏氏族之间的封闭状态的过程中,也起着积极的作用。在这种条件下,滋养这些氏族的尼罗河又为各氏族的交往联系提供了天然的通讯渠道,当通讯渠道已经天然具备,一个个社会的细胞(原始部落)密集地排列在这条天然通讯渠道的周围,并且每个细胞的自身封闭性已被打破,各个细胞间的冲突经常发生,古代文明的前夜就到来了。正是在这一系列的条件下形成的经济体制,斩断了古老氏族血缘关系的纽带,为形成统一的奴隶制国家,提供了物质基础。
希腊人是通过“海外移民”的方式建立起相互之间平等的城邦制度的。这种移民则是由于希腊特定的地理条件和航海便利促成的。这种城邦制的建立,无疑是从氏族走向国家的关键一步。汤因比在他的《历史研究》中是这样论述海外移民在瓦解氏族公社过程中的作用的:跨海迁移的第一个显著特点是不同种族体系的大混合,因为必须抛弃的第一个社会组织是原始社会的血族关系。……跨海迁移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原始社会制度的萎缩,这种制度大概是一种没有分化的社会生活的最高表现,它这时还没有由于明晰的社会意识而在经济、政治、宗教和艺术的不同方面受到反射,这是“不朽的神”和他的“那一群”的组织形式。……跨海迁移的苦难所产生的一个成果……是在政治方面,这种新的政治是不以血族为基础,而是以契约为基础的。……(希腊人)在海洋上“同舟共济”的合作关系,在他们登陆以后好不容易占据的一块地方要对付大陆上的敌人的时候,他们一定还和在船上的时候一样把那种关系保存下来。这时……同伴的感情会超过血族的感情,而选择一个可靠的领袖的办法也会代替习惯传统。(参见汤司比《历史研究》第129-132页)正是在这种血缘关系的破坏之上,才建立起自给自足、彼此平等的城邦,才有克斯提尼完成政制改革,建立民主政体的不朽业绩。
我们之所以以埃及、希腊为例,是因为它们分别代表着诞生于氏族制度废墟之上的两种不同的国家形式——专制帝国和民主政体,因而也足以反映国家演变史上的情况。
现在,我们回来看看,中国的情况。大家熟知,中国很早就进入原始农耕经济的发展阶段,传说中的神农、伏羲应是这个时期文化的人格化形象。但是作为中国——华夏文化的源头的仰韶文化,主要集中在陕西、山西一带。这里既没有迫使移民的客观压力,也没有沟通各部族联系的外界因素和便利的交通条件,而以自肥能力强而著称的黄土,则为定居部落提供了稳定而不竭的生存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人把中国文化称之为黄土文化,也是有理由的。然而作为农耕经济的有利条件,黄土对于中国文化发展的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一方面保证人们不需要交际仍能很好的生活下去;另一方面是,避免了诸如美索不达米亚和印度河流城邦那种因土壤成分的恶化而导致整个古老文明倾覆的厄运。正是在这样独特的自然条件下,氏族公社的自给经济的模式被保存下来;相应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结构被保存下来,氏族原始文化的保守与封闭的特性也被保存下来。殷代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史可查的奴隶制国家,已经具备了许多奴隶制社会的基本特征,但是完好地保存着氏族社会的组织结构,则是它最特殊的地方。殷商的奴隶,不是那种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和对土地依附的奴隶,而是把征服的部落或方圆整个地化为奴隶,这种奴隶不仅聚族而居,各有家室,而且基本上保存着原有的氏族结构,甚至原来的族长也摇身一变而为殷人的代理人,而这些名为奴隶的氏族部落,往往只要向殷人纳贡臣服就可以了。这就是说,尽管殷人建立了奴隶制的国家,但仍极大量地保存了氏族制度的基因,无论是奴隶阶级还是奴隶主阶级都没有摆脱血缘关系的纽带而代之以地域的或契约的关系。申此就不难理解盘庚迁都时为什么煞费苦心地要举国而从的原因了。殷人立国之所以采取下这样一种“维新”的方法,其中必有不得不然之处,而前面所提到的由于地理条件而被保存下来的氏族制度的保守与封闭性,一定是一个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没有客观条件的帮助,单凭人的主观愿望是不可能斩断血缘关系的纽带的,甚至连这种愿望都不可能产生。
周人立国后,在社会组织的基本形态上,仍然无法跳出殷人的窠臼,保留殷人旧的宗族组织及习惯,保留原有的部落首领,又被如法沿用下来。虽然周人在不少方面对殷文化进行了充实和改造,但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却始终没有被彻底破坏,而且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宗法制度,从而使那种带有浓厚氏族公社特点的社会组织结构,以成文法和习惯法的形式保存下来,并以此奠定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形态的基本单位构成。这就是说,由于特殊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制约,中华民族从一开始就未能斩断血缘关系的纽带,没有清除原始氏族制度的遗存,因而拖着沉重的羁绊,走了一条艰难曲折的道路。
任何一种社会意识都是受相应的社会形态及其经济结构制约的。不同的社会形态所产生的社会心理和文化意识自然也不一样。如果再考虑到文化形成期对其以后整个历史过程的决定性影响,那么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社会发展的这种特殊形态对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一如原始的血缘关系几千年来一直束缚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这种血缘关系相适应的许多原始文化的特征也象幽灵一样缠绕着整个中华民族,而且这种文化遗存本身所反映出来的因循保守、僵化封闭的特点,在构筑我们整个民族文化过程中,起了非常不好的作用。由于在从殷到春秋这漫长的历史时期,华夏文化没有受到任何独立的异质文化的影响和冲击,它象一位孤独的巨人,在荆棘丛生的道路上沉重而蹒跚地走完了自己的道路,到了春秋之际,它已经以一种成熟面貌独立于东方世界了。先秦诸子百家的兴盛,虽然似乎对这传统文化提出了许多挑战,但它们无不是从这传统中成长起来的。从那时起,经过漫长的发展阶段和严峻的历史考验的中国传统文化,便以其经久不变的稳固性和顽强生命力缓慢而沉重地流传下来。
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特征的渊源所在,是造成其独特风貌的主要根源。我们整个民族的政治、经济、哲学乃至思维方式,民族心理,无一不是受到这种原始文化特征的深刻影响。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正确解释和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切重要的方面。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文章出处:《云南学术探索》1995年第4期)
(责任编辑:温曼)
来源/作者:马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