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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耀辉 杨迎丰:天主教潜在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0/12/14 15:03:00|点击数:

      天主教是基督宗教(天主教、基督教新教、东正教)的三大派之一,也是我国目前信仰人数较多的的五大宗教(佛教、道教、基督教新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之一。学术界一般认为,天主教元代首次传入中国,其标志为意大利方济各会士约翰·孟高维诺(J. de Monte Covino,1247-1328)受遣于1294年(元至元卅一年)抵达汗八里(今北京),是为踏上中国领土传教的第一位天主教传教士。虽然早在唐代就已有景教传入,但景教为早期基督宗教的一个异端,其时东西教会尚未大分裂,现代意义上的天主教尚未形成。由于天主教未能与当时中国的社会环境相融合,因此随着元帝国的覆灭,天主教在中国也逐渐湮灭。明代中叶,天主教再次传入中国。最早被耶稣会派遣入华传教的是方济各·沙勿略(Francoi Xavier,1506-1552),他于1552年(明嘉靖卅一年)企图进入内地传教,但最终未能如愿,死于广东台山县属岛。1582年(明万历十年),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入华传教成功,并于1601年(明万历卅九年)到达北京,觐见明神宗,初步打开入华的大门。到明朝末年,天主教在我国有了一个初步的发展。
       天主教传入云南,始于明、清相交之际。1644年(清顺治元年),张献忠的农民起义军攻克成都,此后数十年间,四川境内战乱频繁,许多人陆续逃迁到川滇交界的滇东北地区,其中就有一些天主教徒。此外,因战乱人口锐减,清廷“湖广填四川”,迁往四川的老百姓中还有一部分迁到川滇交界的云南境内,其中也有天主教徒。他们在那里繁衍生息,成为天主教进入云南的第一批教徒。
天主教传入中国后,由于罗马教廷的原因,天主教在中国长期处于较为尴尬的境地。从长达百年的“中西礼仪之争”及清王朝的禁教政策,到天主教充当西方列强殖民入侵的工具,引发1500余起教案,最终爆发义和团运动;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罗马教廷率先承认背叛革命的蒋介石政权,到公开支持分裂中国,率先承认日本军国主义扶持的伪满洲国傀儡政权,乃至抗日战争爆发后竟然要求中国教徒对日本法西斯侵略中国保持中立,均体现出罗马教廷粗暴干涉我国内政和对侵略行径的积极支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罗马教廷拒不承认我新生的人民政权,操纵中国天主教会反对新政权,禁止神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与人民政府合作,煽动神长教友反对新中国,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并以“超级绝罚”相威胁,打击爱国的神长教友。1952年,罗马教廷公然与台湾当局接续上所谓“外交关系”。1958年,当汉口、武昌两教区自选的两位主教本着宗教上“当信当行”的原则上呈罗马教廷审批时,却遭到了罗马教廷“超级绝罚”的威胁。正是由于罗马教廷敌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粗暴干涉我国的内政,使天主教在中国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干扰,并由此产生许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一、云南天主教存在的潜在问题
1、中梵关系影响云南天主教的稳定
        梵蒂冈既是一个以教宗为君主、具有政教合一性质的独立主权国家,又是罗马教廷的所在地;它虽然具备世俗国家的地位,但实质上是天主教会的最高中枢,因此梵蒂冈往往被人们视为就是罗马教廷。在天主教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由罗马教宗及其辖下的行政机关罗马教廷对世界各地的天主教会实行统一领导的传统,这也是天主教在组织结构方面有别于其他宗教的基本特色之一。
       1962年10月至1965年12月,罗马天主教会召开了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简称梵二会议),做出许多重大改变,第一次向全教会和全世界宣布,罗马天主教会为适应时代,决定对教会实行革新,向全世界开放,与所有一切有良好愿望的人对话,从而掀起天主教在当代世界的革新运动。梵二会议抛弃了教会历史上极力维护教会在各方面的统一性的过度集权主义的做法,尊重甚至提倡个别教会保留和发展自己的个别性,认为它不仅不会损害普世教会的统一性,反而会有益于它“在教会的共相交融之下,也有个别的教会合法存在,拥有其独性的传统。”罗马教宗与各地主教们只是分工和职权范围不同,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和互相尊重的,他们之间应该是团结合作及完满共融的关系。
       但梵二会议之后,罗马教廷在对话中仍然坚持基本的三条:1、要求承认教宗是基督在世代表,拥有首席地位;2、要求承认教宗在教义问题和伦理问题上的正式发言的“永无谬误性”;3、除东正教之外,否认新教各派神职的有效性。特别是1985年罗马召开的天主教特别会议,大力鼓吹教宗的首席地位,强调罗马等级森严的教阶制,突出教会的“奥秘性”,严厉抨击新教在教会学方面所持人类学和社会学观点,极大地关小了罗马教廷对外开放之门。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梵蒂冈一方面表示希望与我国改善关系,但另一方面又大耍两面手法,顽固坚持敌视社会主义的立场,不断发表敌视社会主义中国的言论;顽固坚持殖民主义的传教路线,对中国天主教内的爱国人士施加压力,粗暴干涉我国内政;至今为止,梵蒂冈仍拒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与台湾当局保持所谓的“外交关系”。梵蒂冈还以宗教事务为名,秘密任命主教,扶持地下教会势力,干涉我国教会管理的内部事务。2000年10月1日,梵蒂冈又不顾中国政府和包括广大天主教徒在内的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之日,把一批劣迹斑斑、在中国犯下丑恶罪行的外国传教士及其追随者册封为所谓的“圣人”。梵蒂冈的“封圣”举动,是罗马教廷歪曲和篡改历史,利用宗教干涉中国内政的表现,也是在为中梵关系的改善设置新的障碍。由于梵蒂冈的倒行逆施,极大地阻碍了中梵关系的改善,也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天主教的稳定。
        处理中梵关系上的问题上,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是:梵蒂冈必须断绝同台湾的所谓“外交关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梵蒂冈不得干涉中国内政,包括不干涉中国的宗教事务;中国与梵蒂冈的关系首先是国家关系,只有国家关系改善后,才能谈宗教问题;无论中梵关系是否改善,中国天主教都要坚持爱国主义原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坚持自选自圣主教的原则。
2.信教人数的增长与教职人员缺乏的矛盾
      从世界范围来讲,社会愈来愈理性化,宗教对世俗社会的影响日益缩小,信徒人数不断减少,这主要表现在西方的主流基督教会,包括天主教信徒的流失。这种现象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发展至今,尤以天主教会较为突出。在进教堂做弥撒的人大量减少以后,许多教堂不得不关门。在1975-1984年10年间,欧洲有176座天主教堂关闭,没有关闭的教堂也日益冷清。由于到教堂做弥撒的人大量减少和大批教堂关门,在新兴的“电子教会”中,讲道人员又可以“以一当十”乃至“以一当百”,所以宗教活动中所需的神职人员数量愈来愈少,由此又导致大量的神学院和修道院关闭。在1975-1984年间,欧洲有298所天主教神学院关门。至于未关门的神学院,为适应神学理论多元化的需要,宗教课程也被不断压缩,改为“多元文化课”和“生存技巧课”。其次是神职人员大批减少。在美国,1965-1975年间的三万多名修女中,还俗者多达一万多人。天主教修道院和神学院的学生数由4.7万降到只剩下1.72万。
        但从我省的实际情况来看,与世界天主教发展的大趋势并不吻合。1950年前后,全省约有150座教堂和近3万名天主教信徒。1955年时有教堂约80座,神职人员100余人,信徒2.5万人。1958年以后,由于政治因素的影响,除昆明、大理、昭通3个教区所在地的教堂仍继续开放外,各地教堂陆续关闭,宗教活动基本陷于瘫痪。“文化大革命”中,宗教活动被全面禁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以落实,宗教活动重新恢复。1984年,全省有教堂18座,神职人员18人,信徒约3万人;1995年,全省有教堂48座,神职人员35人,信徒约3万余人;至2002年,全省开放的教堂达64座,教职人员34人(含神父、执事、修士修女),信徒8万余人。虽然天主教信徒人数的增长大体属于恢复性增长,但1995年以后增长较快,进入相对活跃阶段。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神职人员的匮乏且青黄不接。目前全省没有1位主教,3个教区仅有9名神父,其中大理和昭通教区各只有1名神父,且老一辈的神职人员年事已高,新一代的神职人员尚待培养。在广大农村地区,神职人员缺乏的情况尤为突出。这种信徒人数增长较快与神职人员缺乏的矛盾,对我省天主教正常平稳发展带来了较大的隐患。
3.境外渗透和省外地下势力的渗入
        长期以来,包括梵蒂冈反华势力在内的境外敌对势力,始终敌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不允许中国教友支持和参与新中国的建设事业,威胁和惩罚参加反帝爱国运动的中国教友,对中国教会选举产生的主教不予承认并进行绝罚威胁,造成长时期以来中梵关系的不正常。罗马教廷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半个多世纪里,始终没有放弃利用天主教对中国的政治渗透,企图重新控制中国的天主教会,为国际反华势力在政治上反对社会主义新中国服务。因此,虽然梵蒂冈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口头上表示希望同中国改善关系,但并无诚意,继续支持他们扶植的所谓天主教“地下势力”(他们将其称之为“忠贞教会”)。如,1978年,梵蒂冈通过非法渠道,在我境内传播所谓“神权下放”和“简化祝圣主教及神父手续”等指令,并于1979年唆使一贯坚持反共反人民立场的河北保定刑满释放的主教范学淹,秘密网罗少数天主教内反对社会主义的不法分子,并擅自祝圣这些人为“主教”、“神父”,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和各教区主教对抗,妄图分裂中国的天主教会。上个世纪90年代初,国际上苏联解体,东欧巨变,梵蒂冈就与国际反共势力密切合作,抛出反共的《百年通谕》,预言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也会很快改变,配合美国的反华政策,在世界上再次掀起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的恶浪。2000年10月1日,梵蒂冈又不顾中国政府和中国天主教会的坚决反对,在反华势力的操纵下,公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举行“封圣”丑剧,否定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事实一再证明,梵蒂冈的一些反华势力不会改变他们政治上反华、反共、反社会主义立场的。
       极力夸大和突出宗教与社会主义在意识形态上的有神和无神的对立,是梵蒂冈对我进行渗透、干扰和破坏的惯用手法之一。他们极力宣扬中国政府是无神政府,是不信神的,由此得出结论说不可能允许有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混淆天主教的基本信仰和政治态度的界限,是梵蒂冈对我进行渗透、企图重新控制我天主教会的又一惯用手法。梵蒂冈反华势力在政治上是一股顽固的反共力量,为了达到他们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目的,他们不但自己反共,而且千方百计利用梵蒂冈具有的普世教会宗座和政治实体的双重身份,把天主教信仰与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共产党的政治态度混为一谈,通过发布各种指令,以在信仰上处以“绝罚”、“不能救灵魂”等相威胁,胁迫中国的天主教信徒也和他们的政治态度一样,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反对自己的政府。
由于梵蒂冈的渗透、干扰和破坏,省外有的地下教会势力(主要指由罗马教廷秘密委任的主教和由这些主教晋升的神父及受其操纵的骨干分子)中的某些人员曾窜到我省开放教堂,攻击天主教反帝爱国运动和天主教爱国会。甚至有的地下教会神父窜入我省某些地区的教会,进行分裂、干扰活动,企图搞乱、搞垮我省的天主教爱国会,影响了当地教会的团结和稳定。
二、对策
       针对上述潜在问题,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时刻牢记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江泽民同志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强调指出:“在当前的国内外形势下,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江泽民同志还明确指出“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全党同志必须从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谈到新世纪初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工作时,江泽民同志指出,新世纪初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而努力奋斗。江泽民同志根据冷战后国际政治格局的新变化、新发展,提出了两个“最根本”的重要论断,即:观察世界和我国的宗教问题,最根本的是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是一种群众性社会现象,做好宗教工作最根本的是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因此,宗教工作最根本的任务是做信教群众的工作,要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把包括广大信教群众在内的海内外中华儿女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为做好宗教工作和处理宗教问题指明了方向。针对我省天主教存在的潜在问题,我们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1.抓紧抓好对天主教年轻教职人员培养工作及其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中共中央[1982]19号文件指出,“有计划地培养和教育年轻一代的爱国宗教职业人员,对我国宗教组织的将来面貌具有决定的意义”,“一切年轻的宗教职业人员,都要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觉悟,努力提高文化水平和宗教学识,忠实地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当前我省天主教神职人员严重匮乏,极不适应信徒人数的增长;而且在现有的神职人员中,年龄普遍偏低,他们对我国天主教会走上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这一段历史,认识不象老一辈神职人员那样深刻。加之罗马教廷在中梵关系上所耍的两面手法,极有可能使一部分年轻的神职人员摇摆不定,甚至倒向地下势力一边。因此下大力气培养一支爱国爱教的、具有较高宗教造诣和政治素养的中青年神职人员队伍,是我国天主教按照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正确办教方向不断发展、在爱国爱教事业上取得更大成就的关键。加强对年轻一代神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提高他们的爱国爱教思想,增强他们对我国天主教会开展反帝爱国运动历史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道路历程的认识,对我省天主教未来的面貌,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2.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不动摇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社会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西方殖民主义者通过不平等条约与西方国家对亚非拉殖民地拥有的所谓“保教权”,完全控制了中国天主教会的领导权,并将中国教会变成听命于拥有“保教权”国家推行其侵华政策的一种工具,致使中国教会在长达100余年的时间内完全失去了自主办教的权利。只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天主教会才实现了独立自主自办,结束了被外国势力控制和利用的历史。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正是基于我国曾经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以及天主教曾经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利用的这一国情和教情,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际帝国主义反华势力始终不放弃敌视社会主义中国,并妄图重新控制和利用中国宗教的国情和教情,由我国广大天主教信教群众自己做出的正确选择。这一正确选择,不仅为我国社会各界所欢迎,写入我国的宪法,成为中国宗教办教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而且得到世界许多国家宗教组织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并不是单对中国天主教的要求,而是历史对中国所有提出的一项普遍要求。正如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所指出的:“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是基于我国总结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有的宗教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利用的历史事实,是我国信教群众作出的自主选择,为我国社会各界所欢迎,并得到世界许多国家宗教组织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
       梵蒂冈一方面表示愿与我改善关系,另一方面又暗中从宗教领域对我进行渗透,企图重返中国,重新控制我国的天主教,这是我国广大天主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所不能接受的。我们绝不允许任何境外宗教势力重新控制我国的宗教,绝不允许任何境外宗教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宗教事务,绝不允许任何境外宗教组织用任何方式在我国传教。正如我国政府多次提出的:中梵关系的正常化,梵蒂冈罗马教廷必须完全断绝同台湾的“外交关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同时停止对中国内政包括宗教主权的粗暴干涉。但无论中梵关系如何发展,中国天主教会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立场决不会改变,因为中国天主教神长教友的爱国主义立场是不容谈判的,中国天主教神长教友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也是不容谈判的。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天主教由于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坚持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天主教在中国的福传事业不但得以延续,而且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事实雄辨地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中国的天主教会只有独立自主自办,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3.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和防止省外地下势力的渗透、干扰和破坏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天主教工作,特别是在坚持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道路,抵御梵蒂冈的渗透活动等方面,在老一辈爱国爱教的神长带领下,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抵制省外地下势力的干扰破坏活动方面,我省的爱国神长及广大的教友,态度鲜明,立场坚定。正因为如此,云南的天主教会,长期以来虽然有极少数长期反对爱国会,对反帝爱国运动抱有抵触情绪的人员形成的暗流,但始终没有形成气候,云南天主教会的主流仍是爱国爱教的力量。但是,我们仍需提高警惕,充分认识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防止省外地下教会势力的干扰破坏活动的严重性,谨防境外势力的渗透,抵御梵蒂冈企图控制我省天主教会的图谋。同时,对省外地下教会势力的干扰破坏活动也要严密注视,一旦发现苗头,就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和打击,尽可能地消除其不良影响,保证我省天主教会的稳定和坚持正确的办教方向。总之,要保持云南天主教会的稳定,就必须认真做好反渗防渗工作。在这方面,我省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在长期的工作当中,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主要是要在思想上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对反渗防渗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只要思想上不松懈,及时做好工作,是能够有效地抵御境外渗透和抵制、打击省外地下教会势力的干扰破坏活动的。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指对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和行为,以及社会公共活动涉及宗教界权益的事项和行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管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党中央在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提出的管理宗教事务的一项重大方略,是我们党和政府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丰富和发展,也是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
宗教不论是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一种社会实体,还是一种社会活动,都必然与其它社会意识、社会实体、社会活动发生关系。信徒作为社会的人,宗教团体作为社会团体,也必然与社会发生联系,所以当然要成为社会和国家管理、规范的一个方面。政府的依法进行管理,目的是要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为了把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而不是去干预正常的宗教内部事务。
5.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发展的正确方向,这既是社会主义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存在的客观要求。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我国宗教的现实情况相结合的理论升华。
天主教的信仰有来世的思想,同时也要求基督徒立足现世,修德立功。因此,在促进人类进步、创造物质和精神的财富与文明的理想方面,天主教是可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在中国,中国共产党代表着包括天主教徒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府。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尊重人性尊严,要求社会公平正义,提倡共同富裕、共同发展,这些都体现了全体中国人民包括天主教徒在内的根本利益。历史已经证明而且仍在证明,存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中的中国天主教会,只有自觉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能发展天主教在中国的福传事业。
        关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两个基础、两个要求、两个支持”的新的概括。两个基础是: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我国各宗教自身的改革和进步,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两个基础。两个要求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两个支持是:支持宗教界人士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总之,“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是我们党宗教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针,也是发展与宗教界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原则。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实际工作中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刻体会江泽民同志关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的概括,指导和解决好天主教工作中大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一定能够防范和化解我省天主教所存在的潜在问题的。
原载于杨学政主编:《云南蓝皮书·2003-2004云南宗教情势报告》,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P145-155
(责任编辑:代丽)

来源/作者:宗教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