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学时代对美学的追求和研究
我初中毕业后被选送到云南大学工农预科(1958年),这是数理化三系的预备生。当时正值大跃进后期和困难时期,社会问题已比较多。思想的苦闷使我“舍理求文”,开始大量接触文学,并想以文学作品反映当时的社会问题。但是,我的赞扬性的小说得以发表而批判性的小说无法面世。这使我对“从文”也产生了惶惑。进入中文系之后(1960年),我总揽了4年要学的课程,觉得一年半就可以学完。于是开始了自己的学习计划。由于个人比较喜欢抽象的理论,又由于当时正值美学大讨论,在二年级时,我开始了对美学的关注。一是纵览了各家各派的观点,分析他们的得失;二是系统研读美学史上的经典,作了大量的读书笔记;三是随时对生活中的风景、人物、书画和文学作品等一切比较美的东西进行美学分析。这种把美学史与当时的学术论争纵横结合的学习方法,特别是实际的观察分析,使我终于形成了一个比较独特的理论体系。
当时参与美学论争的有蔡仪的客观派、吕莹的主观派、朱光潜的主客观统一派以及李泽厚的社会实践派等。其中朱光潜的学术观点对我有深刻的影响,但是,又觉得各派都没有把握住审美现象的特质,他们论争的也主要是美存在于客观还是存在于主观,属于存在论,而并没有对审美现象的本质进行深入思考,缺失的是本质论。实践派也给人“有庙无神”的感觉。我力求既能客观地、社会地,又能从本质上解决审美现象的特质,这就是“效应形态论”美学的形成。它的基本理论,是在美学理论的背景下通过观察分析实际的审美对象而得出来的。但是,我在毕业前即将完成的“美学原理探——效应论的美学观”(20万字)和大量的美学笔记、短论(约有100多万字),以及毕业后的继续研究和写作,不幸都在那场“文化大革命”的灾难中被抄失。改革开放后,我根据回忆,陆续写了一些文章,虽然是片断,但集成了《效应形态论——审美世界的特质》(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一书。然而,当时美学界已不讨论美的本质、美的原理问题,本书显得赶不上趟,不太为学界关注,但却得到一些读者的好评。
“效应形态论”认为,审美的世界不是物理的、属性的、是是非非的世界,而是对事物在相互作用中、在受内外事物的激发中所相应地以其形象表现出来的反应状态的世界,这种反映状态就是事物在受激、受作用时所产生的效应,它一般都表现为一定的形态,因而称之为效应形态。我在观察中发现:事物一旦进入对其他事物的作用与反作用的效应状态,它在形态上就有了一种超越它本身的类别界线而兼有其他事物的效应特征的重要特质:如面对微风中的依依春柳却看到了“风鬟雾鬓”的女性,画家的花花草草就总有女性性格的映影,狂风之中挺立的残松与逆境中刚强不屈的人同态,等等。这表明,事物和人物在他的效应状态中,一是突破了事物之间的“类别界限”:不同的事物可以有相同的表现状态,即相同的效应;二是突破了人心与事物的“心物界限”:人的心态可以借物的形态表现出来,如江浪与心潮可以相比(心潮逐浪高)。从而,在科学眼里绝不相同的自然物之间,自然与人心之间,在审美的眼界里就成了可比的和相同的,这就是文学艺术中赋、比、兴的根源。文学艺术就建立在这种效应形态的规律性表现上。我把这种突破类别界限的效应形式叫“普泛样式”;把突破了心与物之间的界限的效应形式叫做“心灵样式”,但它们只是一种初级的审美形式;而普泛样式与心灵样式的统一,就形成高级的“精神样态”或者说“意态”,从而可以给美下一个全新的定义:“美就是心灵样式与普泛样式的统一,美就是关于人的精神样态即意态。”并把美学界定为是关人对世界的审美关系的学说。认为文学艺术所要表现的就是这个效应形态的世界。中国美学中所谓的“意境”、“风格”、“风骨”等审美特征,都不过是一种形神统一的意态。一切成功的艺术形象,都不外是一定的精神样态,即意态。这种审美特质,既不是科学所要追求的事物的第一性的物理质,它是分门别类的;也不是生活中所要识别的洛克所说的“第二性的”感觉质,它会因感觉而异;而是事物在其效应中才表现出来的特质,我称之为“第三性的质”即审美的效应质,它突破事物的类别界限,是心物相通的。这种质只有在审美活动中才能被发现,被把握。而人对效应形态世界的把握,其把握方式,一般都要以虚拟、“虚践”(移情体察)的方式设身处地地进入对象的效应形态。所以,文学艺术家往往不能不为其人物动情、哭泣。总之,我认为,只有这个世界才是“心与物”可以相互体现、相互映照的世界。这一理论,受到多种好评。它既能客观地又能从主观心灵上解释美和审美世界的特质,属于美学的基础理论。平心而论,美的客观存在性、主观心灵性和移情论,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都对这一理论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主要评价:
1赵仲牧教授认为:“‘效应形态论’这个独创的概念……为解答审美特质是什么和在那里之类的根本问题,指明了一条通道”(序2)。
2林凡先生以“独树一帜的美学理论”为题发表评论(《云南学术探索》1999年第4期)。
3《20世纪云南人文学术史稿》称:“‘效应形态论’为解决美的特质及美学中的心物关系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是富于创造性的。”(第158页)。
二 辩证逻辑研究:把一门“学科”发展为三门学科
在读书时代,云大金琼英教授给我们讲授形式逻辑,强调“辩证逻辑是一种更高级的逻辑,但还是有待创立的学科”。受这一思想的影响,也由于处理美学范畴的需要,我在大学已开始接触辩证逻辑。在“文化大革命”那个下放劳动和武斗期间,我在一个小山屋里开始了系统的研究。一开始也是要建立一门所谓统一的高级的辩证逻辑。但随着研究的深入,我发现一些内容无论如何不能在逻辑上归并到一起。于是,在1982年的全国讨论会上,我提出两种辩证逻辑的主张:把哲学性的认识论性的“范畴体系”独立出来,作为广义辩证逻辑进行建设(即后来的哲理逻辑);把“辩证思维”的内容,作为狭义辩证逻辑进行建设,两者是不同的学科。这一设想得到很大反响。不久,当我拟定辩证思维的理论体系时,又把思维辩证法的内容独立出来,从而可以把辩证思维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看待,这就自然形成了《哲理逻辑学》、《思维辩证法(思维哲学)》和《辩证思维方式论》3门学科:认为前者是普遍性的哲学理论,它就是哲学范畴的逻辑发展体系,再现的是在人类哲学认识史中所建构的哲理世界;中者是关于思维这一特殊领域的辩证哲学,属于部门哲学;后者是思维对于辩证法的自觉不自觉的运用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即辩证的思维认识方式。并把专门阐述这一新观念的文章集成《辩证逻辑的发展与分化——对三门学科的概略思考》(上海科技出版社1991年版)一书。由于这三者在黑格尔逻辑学中就以萌芽状态混渗一体,而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关注的主要是其狭义的方面,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所关注的又主要是其广义的方面,这就总是让后来的研究者把它们当成主观逻辑与客观逻辑并力图把它们作为同一门学科的内容进行思考。在苏联和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发表的一些文章里,总是把三者混渗在一起。我的这种“一分为三”并先后形成的3门学科,都不属于逻辑学。我曾感慨:当我走进辩证逻辑时,我力图把它作为一门新的逻辑学科建构起来;而当我走出辩证逻辑时,它变成了3门哲学学科,这只美丽的逻辑蝴蝶在黑格尔体系中生成,在我这里却不复存在:它化成了三个哲学王子。正是这一点,使我深感无法面对同行。当然,我不否认对辩证思维方式进行形式化处理的可能,这方面的一些成果也值得肯定。我也不反对继续研究所谓辩证逻辑,它毕竟是综合性的学术富矿。我一直强调的是:辩证逻辑研究要从传统的“十大话语”中解放出来,从而走上了否认“传统辩证逻辑”研究作为一门学科的可能。但是,100多年来中外学术界的辩证逻辑研究并非没有价值,它最终导致了三四门学科的出现。这是学术发展的自然逻辑。此后,再也没有人把三者或两者混渗起来的作法。我的这些研究,大都是在六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时代”完成的。那时我坐在山上,每天都会涌现出新的思想,是它们减轻了我对“文化大革命”的伤痛。也正是这一研究,为我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辩证方法论的基础。
主要评价:
四川张树芳先生在其《规矩论》一文中惊叹:“原来被称为‘辩证逻辑’的内容,经苗启明研究员的深刻分析,可以被分成三门学科,即‘哲理逻辑学’、‘辩证思维方式论’、和‘思维辩证法’”(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哲学原理》1990年第1期)。
三 辩证逻辑:哲理逻辑学研究
受马克思、恩格斯特别是列宁的影响,我在早期非常注重研究辩证法、逻辑与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的问题。这是由黑格尔开辟出来的西方本体论哲学、认识论哲学的一种最高发展的唯物化。苏联哲学领导机构曾专门发布这方面的研究纲领,但总的进展不大。传统的辩证逻辑研究也力图以认识论的形式把这一要求包含在自己的体系中。我把它独立出来之后,力图从唯物主义视角研究人类(主要是西方)哲学认识的逻辑深化问题,并以哲学范畴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推演方式展示人类哲学认识的逻辑发展,形成了辩证法、逻辑与认识论相同一的专著《哲学逻辑探要》(云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在哲学史上,康德的范畴体系是哲理逻辑的第一个探索形态,只有十几个范畴,黑格尔的逻辑学是第二个探索形态,有几十个范畴,他称之为“思辨逻辑”,但它们都因“逻辑”一词而和主观思维搅和在一起。恩格斯之所以把它概括为“辩证逻辑”,就是对这种搅和的误读。列宁要求创建的“大写逻辑”,已把主观思维排除在外,为唯物主义地解决这一问题开辟了道路。本书站在列宁的起点上,名之为哲理逻辑。它以人类认识从个别到一般到普遍的规律,从作为单一性与特殊性层次的古代存在论的“现象→本质→存在→”,进展到作为特殊性与普遍性层次的近代实在论的“物质→运动→实在→”,再深入到作为普遍性与必然性层次的现代过程论的“矛盾→过程→现实→”,再上升到作为必然性与具体性层次的当代系统论的“关系→结构→系统”,从而以哲学认识的逻辑深化形式把哲学原理展示出来。这是一种逐步深入的逻辑演进,它是人类哲学认识史的逻辑反映。这12个范畴是基础范畴,其每一个范畴下又都有下属的10多个范畴。由这种逻辑进展关系组织起来的范畴容量在中外都是空前的。它从逻辑上展示了100多个哲学范畴。它以研究和展示人类所把握的哲理世界和建立哲理逻辑学为目的,因而属于传统哲学最高形态的哲学理论和范畴理论。它既是对黑格尔的唯物主义改造,又把马克思主义近百年来的辩证法的原理研究、哲学范畴及其体系研究、广义的客观辩证逻辑研究、辩证法、逻辑与认识论的三统一研究这四大研究的合理因素统于一身,上升成为一种独立学科。这一思想在上世纪80年代形成之后,我觉得关系重大,一直想找个较长的时间把它撰写出来,不想来到社科院后却突然有个给研究生讲课的机会,边写边讲,3个月内写了出来,总感有些单薄和草率。今天看来,它虽然不属于现代哲学问题,但作为对人类哲学认识的逻辑概括,并非没有意义。
主要评价:
1祝万安教授:“在哲学上,如何实现逻辑与辩证法、认识论的同一,如何从逻辑层次上统一地推演出哲学的众多原理,仍旧是数十年来哲学家们深感困惑的问题。
作者提出的‘哲理逻辑’,是以人对世界的哲学把握的逻辑发展为对象……它既是哲学性的逻辑,又是逻辑性的哲学……从而几十年来中外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研究中的‘原理体系研究’、‘辩证法体系研究’、‘客观的辩证逻辑研究’以及三统一研究,终于通过‘哲理逻辑研究’实现了理论的统一和发展。这一突破性探讨,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云南新书目》1990年7月5日)。
2陈光所长(现为人民出版社编审):“该书的篇幅虽然有限,但容量却颇为惊人。在不到20万字的内容中却涉及一百多个范畴,并且通过范畴间的内容联系推演出理论体系,仅就这一点来说也可见创作之艰辛。……”
“如何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体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探要》一书……根据列宁的思想,是从三者是‘同一个东西’出发来建立体系的。这个立足点的选择既需要理论的勇气,也需要较强的理论功底。《探要》的作者多年从事辩证逻辑问题的研究,提出将辩证逻辑研究中的所包含的客观逻辑、思维辩证法和辩证思维方式论这三部分内容加以区分的观点,从而找到了哲学与辩证逻辑的结合点——哲理逻辑。……正是由于在这个问题上的理论突破,才使本书的理论构架找到了新的立足点,也才使建构马克思主义的哲理逻辑学的愿望成为可能。”(《哲学与现实》1991年第1期)。
3四川学者张树芳:“此书确非一般的‘述而不创’的哲学书可比。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一些具有独到性的新见解,无疑为作为人类共同财富的哲学宝库增添了新的珍品。……它的重要贡献,可能还在于它的体系建构方面。自列宁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界一直试图建立一个以哲学范畴为体现形式的逻辑体系,但迄未成功。本书以它创立的方法,把一百多个范畴依据它们的内容的联系推演出来,不能不说是巨大的成功。”(《云南社科动态》,1995年第4期)。
四 辩证逻辑:辩证思维方式研究
受黑格尔和恩格斯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都把“辩证思维”作为一种与“形式逻辑思维”相对立的“高级思维”形态来看待(至今仍有这种看法)。当我把思维辩证法的内容独立出去之后,一种力图把握对象的辩证法内容的思维方式便显现出来。因而第一次把所谓“辩证思维”当作是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相对立的辩证的思维认识方式加以研究。同时,与以往不同,我把“辩证法”理解为以辩证性为核心特征、以系统性为整体特征从而把它们统一起来。这就自然要把以“矛盾性”为基础的辩证性思维方式和以“系统性”为基础的系统性思维方式统为一体,从而把辩证思维方式定义为:人们在辩证地与系统地把握对象的辩证性与系统性的内容时,不能不运用的思维方式。并认为它是人们的许多普通思维方式中的一种。那种自恩格斯以来就强调的把辩证思维作为“高级思维”的观念就被我放弃。并首次从思维方式的视角研究所谓“辩证逻辑”,认为它的核心就是思维在把握对象的辩证内容时不能不产生的辩证语义运动,这一运动有它的形式、规律和方式方法,从而提出了一系列新见解并给出了一个较严密的理论形态。但是,概括这一研究成果的《辩证思维方式论——狭义辩证逻辑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虽然在1984年就送给了出版社,但因“无人能审读”,直到1990年才得以作为研究生教材出版。该书发生了广泛的影响。2004年又被作为代表作入选《新编逻辑学大词典》专条介绍。由于该书较为深奥,1992年我又组织逻辑学会的同志撰写了它的通俗本《辩证思维方法及其应用》(云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近年宋文坚研究员等人发表文章,也认为所谓“辩证思维”并不是什么高级思维形态,更可能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国外也有这种定论性的看法。而今辩证逻辑研究比较沉寂,可能和这种“高级思维”幻影、“高级逻辑”幻影的消失有关。
在思维方式的研究中,我通过提出思维的“三维调控结构”,把思维方式区分为主体本位、客观本位和观念本位三大类,它概括了30多种思维方式(辩证思维方式即属于观念本位这一类),并随着人们的观念的发展改变而发展改变。其中提出了一些前人未道及的如自我、群我和超我思维方式;在形象思维、抽象思维之外提出与其并列的“事象思维”等等。这些论文发表后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此外,结合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熵”理论,提出了适应21世纪要求的“熵理思维方式”等,这些都是首次提出。正是由于这些以及对“原始思维”的研究,不经意之间,我被人作为思维科学学者看待。
主要评价:
对《辩证思维方式论》:
1中国人民大学方华教授:“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辩证逻辑的理论为指导,吸取一些现代科学成就,运用科学方法,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辩证逻辑的理论体系,并对内容做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其中在许多地方都提出了具有独到的见解。”(该书序言)
2华东师大彭漪涟教授:“读过苗著,我以为它是在目前众多的辩证逻辑著作中一部具有显著特色的著作……”
“一、既立足于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有关辩证逻辑基本原理的论述,又注意吸取现代科学思维的成果,论述有明显的时代气息。
“二、既注意吸收前人和时人关于辩证逻辑的研究成果,又不囿于已有的看法和成见,论述多有新意。
“三、观点一贯,论述周密,结构严谨,自成体系。”(《云南社会科学》1991年第4期)。
对《辩证思维方法及其应用》:
“该书在理论上自成体系,在观点上另辟鼷径……把辩证法理解为辩证性与系统性的统一,以辩证性为辩证法的核心特征、系统性为辩证法的整体性特征,从而突破了学术界的传统成见”(获省教委2等奖书目介绍,1995),另见李森先生等的评介文章:《思想战线》1995年第1期,《云南大学校情通讯》第19期等。
五 辩证逻辑:思维辩证法—思维哲学研究
“思维辩证法”一词虽然出现得比较早,但除了对思维形式的辩证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外,其他内容都比较模糊。我对其作系统研究时还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无法接触西方理论。我通过分析思维的“基本细胞”发现:任何判断以及任何思维都不能不同时处在三重必然关系之中:即任何判断都不能不同时是主体的认知识别、客体的表达系统和自体的逻辑形式。从判断的这种三重必然关系出发,我推演出思维的三重逻辑基础、三重规律群、三维调控结构等一系列深入揭示思维内在结构的新概念。在后来接触到西方理论时我发现,判断的三重必然关系与现代语言学的语用、语义、语构的区分暗暗相合,这更使我坚信它的正确。这一研究陆续形成了60万字的专著。就已出版的第一部《思维哲学探要:思维基础与思维规律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而言,在论证了思维的主体、客体、自体的三重逻辑基础之后,把所谓“形式逻辑思维规律”与“辩证逻辑思维规律”的“矛盾”,统一为语用方面的规律与语义方面的规律:前者规范的是思维环节在主体的运用中的相容性问题,这里追求的是语用的确定性,它不允许出现语用的逻辑矛盾;后者规范的是思维环节与被表达客体的辩证内容方面的相适应问题,是语义问题,这里一般要在意义同一律之上以自否性的辩证语义运动的形式来表达辩证内容,而语义的自否性与语用的不矛盾性是一致的,可同时存在的。从而不仅解决了长期以来关于二者“矛盾”的争论,还把这些“规律”统一起来,进而提出了语构方面的3条规律,形成“三个规律群”共9条规律,这就全面揭示了思维中的规律性现象。
但是,这一研究的大部分内容《思维活动论》和《认识深化论》尚未出版。前者从“逻辑活动论”、“认识活动论”和统一两者的“思维活动论”三方面研究了思维,从基础上推出了思维的一系列人所未道的性质。后者是一种历史认识论。
主要评价:
1广西师大尹鑫教授:“在苗启明先生著的《辩证逻辑的发展与分化》一书中,对思维辩证法的问题作了较多的论述。该书从辩证逻辑的发展与分化中提出了建立独立的‘与自然辩证法、社会辩证法鼎足而立的思维哲学’的思想,这是非常宝贵的”(《广西师大学报》1995年第1期)。
2张树芳先生:“本书……在思维哲学或如作者所说的哲学思维学领域尚属第一部……能从一般人认为没有问题的地方发现问题,并且能从整体上、从深层次上大胆提出一些出人意料、启人深思的见解和思想,在一般人感到朦胧弗晰的领域开辟出一个明晰的境界来。苗启明的新著就是这样一部力作。
作者逐条分析了上述观念的错误之处,从而为把思维辩证法建构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廓清了道路。
……特别是三重规律群的提出,如果能够被确认,将是哲学探讨对思维研究的重大贡献。作者强调三重规律群是由思维的三重逻辑基础所决定的,这就有了令人信服的逻辑力量。
由于是创新性的理论探索,原有的概念术语不足用,作者不得不自行创造了一些新概念,新术语,借以指明思维领域中鲜为人知的规定,如……”(《云南学术探索》1995年第4期)等。
对以上四项研究成果的综合评价:
以上研究所澄清的是非,已为相关学术界绝大多数学者所接受。所形成的专著,作为辩证逻辑研究的发展与分解,在相关学科的建立方面都是开创性的,都属于第一本相关专著。我之所以能从无到有较系统地创立这三门学科,一是能突破教条和迷信,我只相信我想对的;二是能从事实出发进行科学分析,从而能深入前人未到达的领域;三是反复进行逻辑推演,从而既可发现新的方面,又使得理论比较严密。总之,我的体会是:科学的道路在于从权感的误区中走出,从事实的特征里进入。
1权威专家彭漪涟在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1995年增刊和上海《学术月刊》1996第9期的综合性评价:
“苗启明又陆续出版了《辩证逻辑的发展与分化》等五部著作,向我们系统展示了作者关于辩证逻辑一系列基本问题的新见解和新探索。”
“上述系列著作是对辩证逻辑科学的坚实而深入、系统而有独创性的研究,是辩证逻辑研究百花园里一簇耀眼夺目的鲜花。”
“他的系列著作,无论就其整体而言,还是就其各个部分(即各个专著)而言,都能体现为一个层次分明、结构严谨、自成体系、自圆其说的著作和著作系列。如果像人们所说的当代中国还缺乏关于辩证逻辑的真正有独立见解的体系性论著是有一定道理的话,我认为,苗启明的系列论著是一个例外。”
“在此,可以毫不夸大地说,该五部系列著作确为当代中国(而且不仅仅是中国)辩证逻辑研究中最具理论色彩的真正称得上是一家之说的研究著作。……它可以为今后的研究所超越,但却不能为今后的研究所忽视。”
2《20世纪云南人文学术史稿》总结为:“苗启明的逻辑学研究不仅成果多,而且有许多独创性见解,进入全国学术前沿。”(第370页)。
六 原始思维、原始文化、民族文化研究
云南是个民族文化王国,其中透露出不少远古的信息。这些与我在哲学和逻辑学上对思维的了解相结合,就进入了人们多感困惑的原始思维领域。在《原始思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一书中提出的新观点有:原始思维是建立在“以内直感释解外直感”基础上的感性直解思维、灵实相关思维、信仰理据思维、三维混元思维等,突破了许多传统见解。在与人合著的《原始社会的精神历史构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一书中,提出原始思维、原始宗教、原始生存求优模式的三维一体,从而提出了对历史文化进行“支配观念、思维方式与生存模式”的三维结构分析模式。已有人运用这一方法分析历史文化。人评之为“三本滇版好书”之一。除此之外,我曾以三年精力组织《云南民族女性文化丛书》(26本,中、英文版)(云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在省委宣传部高发元同志的支持下终于成功,并获第十届中国图书奖。
主要评价:
1王兴国博士对《原始思维》的评价:“迄今为止,这是中国出版的由中国学者撰著的第一部研究‘原始思维’的专著。不能不说,苗启明在这一困惑领域立下了头功。
众所周知,苗启明先生是‘辩证逻辑’专家,或许称之为辩证思维学专家更为贴切。他在总结了列维·布留尔、列维·斯特劳斯、刘文英等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走出了一条以唯物的辩证的思维方法分析原始思维的道路,这既不同于列维·布留尔的社会心理学的分析方法,也有别于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分析方法,我以为这是苗著《原始思维》的最大特色。
苗先生将其辩证的思维研究方法贯彻到原始思维的领域,率先走出了一条以思维学研究范式系统地研究原始思维的道路,的确,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原始思维的范例。……这条道路是很有意义的。”(《云南学术探索》1994年第5期)。
2河南大学张今教授在其《东方辩证法》中对《原始思维》作了8页的评述,称其为“精到的研究”,并提出了它对今日思维科学的“四点启示”,强调了其中提出的“三维结构”的普遍性。
七 文明理论研究
1984年,我考入哲学研究所后就在所长带领下参与了省里精神文明建设问题的调查研究。我在调查中发现:文明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1985年“论社会主义文明的三维结构”一文发表,提出的制度文明轰动一时,10多家报刊转载摘录、《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理论信息报以“理论新见”特别报道,一些会议也开始讨论。有学者强调:
“文章对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地位、作用、建设以及同其他两个文明的关系作了充分论证,这样就把人们对社会主义文明认识的水平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对于人们更加自觉地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无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新闻与出版》1990年第4期)。
有的论者认为,此文“从此打破了对文明的二维划分”,“推动了对社会主义文明的多维研究”。结果,学术界纷纷提出行为文明、政治文明、权力文明等等。以此文为基础,我结合对云南的实际调查,形成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方法》(云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新近,又在“双质五层结构:社会文明的完整形态”(《学术月刊》2006年第1期)一文中提出:社会文明是一种双质五层结构:一是生态—技术文明是人所建构的生存价值世界的根基;二是物质—财富文明是它的主体;三是制度—权力文明是它的关键;四是精神—规范文明是它的自觉调控因素;五是生活—行为文明是生存价值世界的目的和体现。这一理论一出现就得到关注和报道。我之所以着力研究社会文明,旨在对构建文明社会有所裨益。
八 现实的改革问题研究
哲学不能不关心社会人生,不能不关心现实问题和国家的改革发展问题,这方面的研究用去了我不少精力,主要论文形成《中国社会发展问题探索》(云南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等书,曾先期提出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科教兴国、资产共有制、权力公有制、改革的人理基础、需要的十二层级、熵理文明、熵理思维方式、社会优化机制以及哲学优化论、哲学文化学等新概念、新学科、新理论。这些研究虽为时论,但皆基于科学,本于正义,出于良心。故不同时期的论述皆能一脉相承,集而成书。
九 邓小平理论研究
在任哲学所所长期间,深感邓小平伟大的历史功勋值得认真探讨。为推动全所的研究,组织了3套邓小平理论研究丛书,实现两套。提出了对邓小平理论的一种较为系统的理解体系:即把其概括为一个核心(思想路线)、三大论域(改革论、发展论与稳定论)的理论体系,它可以涵盖邓小平的一切理论论述。并以此为指导,形成集体参与的专著《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与哲学基础》(云南民族出版社1998年版),以及由省委主要领导指导、以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和省社科院3家名义推出的《邓小平理论与云南发展》(三卷本)(云南民族出版社1998年版)大型集体著作。这些著作也都得到好的评价,并获云南省精品图书奖。
十 马克思哲学研究
我对美学的研究、“辩证逻辑”的研究,都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基础。所以,自读中文系以来,一直自觉地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虽然感到时行教材与马克思主义思想有所不符,但从未研究反思过。1985年因参加全国“马哲史”会议,才撰文提出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在于创立了“实践唯物论”,而实践是“人的本体论”,“社会历史的本体论”。从而在国内较早地提出了实践唯物主义理论。但一直未能深入研究。2001年退休后,深感中国的改革与世界历史的发展都有必要重新理解马克思,从而提出要全面理解马克思和深入理解马克思:认为马克思的理论可以区分为以阶级性为根基的狭义的无产阶级解放理论,和以人类性为根基的广义的全人类解放理论。当代世界要求弘扬的是广义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马克思的哲学可以概括为是以人类性为我所强调的根基的人类学唯物主义,他所实际创建的哲学,是实践人类学哲学。广义马克思主义、人类学唯物主义、人类学哲学、社会人本主义等,这些理解在国内外都是首次提出、独树一帜的。这一新理解已形成数十万字的论证书稿和系列专著,文章已陆续发表。我一生对真理、正义的追求,我对祖国、人民与社会主义的关心,都集中在这里。我相信,这将是我最重要、最有社会意义的研究。此外,我本人一直想构建的一个哲学理论体系,还有待于完成。
平生以正直无私为守,以真理正义为张。童年、少年遭逢国乱,因长辈多参加革命,故流离失所,九死一生,更无缘读书。青年时代又逢“大跃进”和“困难时期”,忧国忧民,深陷痛苦,几不欲生。工作以后又逢“文化大革命”,自大学以来的研究所得,百余万言文稿皆被抄查流失,一炸飞灰。唯改革开放之后,方得考入省社会科学院(1984年),平生心愿聊以实现,遂辛苦效命,分秒必争。说到实际奉献,或有三点:一是在工厂13年教书,7年劳动;二是为社会、为他人付出3个3年时间:组织民族女性文化丛书;组织邓小平理论研究丛书;以社科院和哲学所名义举办中国社科院研究生班。前两件事非我不成。后一件事涉及经济,然终能两袖清风,一尘不染。此外,以8个年头创建了省思维科学学会。这些付出,于文化、于社会、于他人或有所益?总之,童年多难,青年多忧!壮年多磨,晚年多憾!余生思用,夕阳已晚!一生努力,成绩淡然!
(责任编辑:温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