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审计室岗位职能
时间:2014/1/8 16:26:00|点击数:
院纪检监察审计室是我院内设的党的监督、行政的监察和财务(经济)的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主要承担监督执纪责任,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协助院党组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监督院党组成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经常对我院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遵守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教育,组织并参与有关制度建设,加强对机关处室及研究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
4.协助院党组、院行政领导班子,密切联系院机关党委、纪委,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督促整改、成果运用。
5.调查核实我院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一般事件,调查核实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一般案件,提出对违法违纪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6.受理我院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7.对我院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8.对我院的国有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9.对我院的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和其他重大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10.对省政府确定的我院重大事项进行行政绩效管理。
11.完成院党组和院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来源/作者:纪检监察审计室 责任编辑:代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