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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姝妤:以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

时间:2026/4/2 17:42:17|点击数: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拓展国际循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与世界各国共享机遇、共同发展”。以专业高效的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为“走出去”与“引进来”保驾护航,要从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涉外法治专业人才等方面着手,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涉外法律服务支撑。

  提升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力。科学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是涉外公共法律服务的基础保障,通过聚焦国际贸易、数字经济等前沿新兴领域发展趋势,前瞻谋划部署立法工作,加快构建与时俱进、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框架。云南主动对接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合规机制,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扩大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同更多国家和区域商签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扩大贸易投资合作“朋友圈”。通过优化公共服务管理环境,以公正的执法司法机制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和外商投资“引进来”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依托提供覆盖法律咨询、风险提示、法律援助的全周期涉外法律服务,推行公证办理、司法鉴定等业务的“一站式”服务,为海外中国企业保驾护航;建立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在涉外民商事纠纷处理过程中用好具有中国特色的“枫桥经验”,细化国际民商事调解规则,打通法院、仲裁、调解有效衔接渠道,构建诉仲调三位一体的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保障涉外民商事主体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国际营商环境。

  增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集聚力。“十四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各地在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上持续发力,云南打造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国际法律服务综合体,重庆枢纽港成立涉外法律服务联盟等,为中外企业、组织和个人开展跨境民商事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在现有基础上,要持续深化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国际商事咨询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证服务中心、律师服务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核心业务板块,推动各类司法机构、法治对外交流机构等关联主体主动服务和融入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汇聚全链条法律服务资源,强化国际法务集聚效应。通过开展对外法治交流合作,组织论坛、展会、签订合作协议等交流活动,精准对接法律服务需求、拓展涉外法律服务资源。特别是边境地区的司法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应利用好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开辟多元化、深层次合作渠道,积极推动与周边国家及地区建立常态化沟通合作机制,开展联合调研与培训项目,实现涉外法律服务共建共享。同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指引、加大企业培训力度,系统深入阐释RCEP原产地规则、税收规则等核心条款,帮助中国企业和公民更好地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锻造涉外法治人才支撑力。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走出去”和“引进来”两方面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都具备了相对完善的保障机制,今后应从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着手推动实现涉外法律服务供需的动态平衡。推行涉外法治人才分层分类培养模式,根据能力层级、专业领域、岗位需求等制定针对性培养方案,通过组建高水平师资培训队伍、遴选高素质法律工作者等举措实现人才的“定制化”培养;科学调整法学院校涉外法治服务的区域布局,强化重点政法院校的标杆引领作用,推动法学院校立足自身优势,实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差异化”发展;整合高等院校、行政机关、司法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多方力量实行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搭建涉外法治教学实践基地,组织参与跨境贸易、投资、纠纷解决等领域的法律实践,提升涉外法治人才的“实战化”水平;鼓励国内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扩大境外直营机构的覆盖规模,建立涉外法治全球高端智库,汇聚全球优质律师人才资源,探索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评定体系,构建法律服务人才“全球化”网络。

  激活涉外法律服务数智驱动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信息技术的革新引领社会治理朝着“数智化”方向发展,云南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托中国—南亚博览会等活动,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建立跨境贸易数据共享和法律服务开放机制。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同涉外法治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向高效化、精准化、数字化转型。搭建高标准、专业化的涉外法律数据库,整合涉外领域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证据、庭审信息、判决文书、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信息资源,动态更新涉外法律数据,保证信息数据的全面性、时效性。探索跨境信息共享模式,依托数据协同传输、分布式云计算等技术,在保障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与周边国家及地区司法机关之间增强共享信息资源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进司法互信、凝聚司法共识。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跨境协作,借助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聚焦案件协作、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司法培训等功能的集成化与智能化,形成涉外法律服务合作网络,助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数智活力。

  曾姝妤(作者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来源/作者:云南法治网 责任编辑:张雪